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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洱:城警联动!让文明“归位”

发布时间:2024-07-04 来源:茶城思茅

  共享电动自行车
  在给群众出行带来便利的同时
  无序投放、无牌上路等问题
  也成为了城市管理的痛点
  不仅挤占了公共空间
  更扰乱了道路交通秩序

  为进一步净化城市交通秩序环境、规范共享电动自行车管理,及时消除共享电动自行车潜在的交通安全隐患,防止运营企业无序超投,打造安全文明的出行环境。近日,思茅区综合行政执法局联合普洱市公安局思茅分局交通警察大队对思茅主城区内的无牌共享电动自行车进行集中整治。
  联合整治行动中,思茅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和普洱市公安局思茅分局交通警察大队紧密合作,按照思茅主城区道路布局和市民出行特点,开展了全面的巡查。他们对主干道、次干道及其周边区域进行了逐一排查,并同步对路边停放的共享电动自行车进行了整顿。对于未上牌照的电动自行车,执法人员迅速进行了清理,并使用拖车将其有序拖离。此外,工作人员还针对部分乱停乱放的骑行者进行了宣传教育,向他们普及了文明骑行和停车的规范知识,引导市民养成良好的出行习惯。
  据悉,截至6月27日,共先行登记保存未安装号牌的共享电动自行车290余辆。此次联合整治,通过加大对重点路段的管理力度和密度,形成了联合治理、齐抓共管的常态化治理模式,达到“警城联动1+1>2”的融合效应。随着联合整治行动的深入,主城区内潜在的道路安全隐患得到了及时消除,不仅提升了市民的出行安全,也为主城区内共享电动自行车的停放秩序带来了明显的规范效果。
  “此次共享电动自行车整治行动只是我们加强城市管理的一个开始。接下来,我们将不断加强与相关企业的沟通协作,为运营企业加强管理提供综合行政执法服务。”思茅区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副大队长丰波表示,下一步,将继续加大对共享电动自行车的巡查监管力度,并联合交警全面加强对未悬挂车辆号牌共享电动自行车的核查力度,监督城区的三家共享电动自行车企业规范经营,不断优化辖区道路通行环境,让文明交通“归位”,让市民出行“最后一公里”更便捷、更舒心、更安心。
 温馨提示
  在骑乘共享电动自行车和共享单车时应当遵守交通规则,不要逆行、闯红灯、在机动车道内穿行,归还时应规范有序停放,不得占用人行通道和消防通道,更不能随意停放在机动车道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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