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普洱市全国文明城市建设,根据工作需要,普洱市创文办(市委文明办)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2名公益性岗位人员。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根据《普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普洱市公益性岗位开发管理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普人社发〔2020〕86号)规定,按照“公开、公平、公正”原则,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接受有关部门和社会监督。
二、招聘人数及岗位:
招聘人数:2名
招聘岗位:公共服务管理岗
岗位职责:主要协助做好市创文办(市委文明办)常态建设全国文明城市日常工作。
三、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安置对象为在法定劳动年龄内的,有劳动能力和就业意愿且办理《就业创业证》并进行了失业登记和就业困难人员认定的就业困难人员,同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人员:
1.连续失业1年以上人员。
2.男年满50周岁和女年满40周岁以上的城镇登记大龄失业人员。
3.有劳动能力的残疾人。
4.享受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人员。
5.零就业家庭人员。
6.连续失业6个月以上的2023届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
7.连续失业3个月以上的易地扶贫搬迁至城镇的脱贫劳动力。
(二)综合素质要求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党的基本路线,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思想政治素质好,无违法犯罪记录。
2.具有较好的语言表达、协调沟通能力,工作责任心强、爱岗敬业、吃苦耐劳,服从组织安排。
3.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能够熟练使用Word、Excel等办公软件,具有一定的文字表达和综合分析能力。
4.有行政事业单位工作经验优先录用。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予招聘
1.受过治安或刑事处罚的;
2.处于党纪、政纪处分期间的;
3.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4.本人或家庭成员、近亲属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者在境内外从事危害国家安全行为的;
5.国家法律、法规和有关劳动用工规定不能招聘的。
四、报名方式:
采用线上报名方式,凡符合报名条件的人员于规定报名时间内将报名材料以文件夹压缩包形式发送至指定电子邮箱并注明报名应聘类型:姓名+公益性岗位+电话。
报名材料:
(1)个人简历(需有户籍所在地、身份证号及本人证件照)1份;
(2)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复印件或扫描件)1份;
(3)报名公益性岗位人员须提供《就业创业证》或电子《就业创业证》(复印件或扫描件)1份。
(4)二代身份证、户口本及相关个人证件(复印件或扫描件)1份;
报名资料必须真实准确,并与原件相符。
五、报名时间、邮箱及联系方式:
报名时间:2024年6月6日至6月21日
报名邮箱:peswmbzhk@126.com
联 系 人:李路溪、周虹妤
咨询电话:0879—2189828、0879—2189829
六、工资待遇:
1.薪酬待遇。一经录用,按照普洱市公益性岗位开发管理执行,缴纳五险,工资每月约4400元(包含单位及个人五险缴纳部分)。
2.福利待遇。正式聘用人员原则上周末双休、节假日正常放假,特殊时期按要求加班后根据情况给予补休;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享受带薪休假;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享受工会、节日补助福利。
七、招聘程序:
(一)资格初审。报名结束后,由用人单位对报名者进行资格初审。
(二)资格复核。资格初审通过人员,市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对人员进行资格审核。
(三)笔试和面试。由用人单位综合考虑应聘人员综合素质、个人表现及成绩(笔试占50%,按笔试成绩1:2进入面试,面试成绩占50%)的方式进行招聘,考试时间、地点由招考办提前一天电话通知考生。
(四)体检。审核通过录入人员进行健康体检,并将体检报告交用人单位。
(五)确定人选。根据面试、体检和岗位要求,确定拟聘用人员并向社会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六)聘用。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按照《普洱市公益性岗位开发与管理暂行办法》规定办理录用手续。试用期为1个月。
报名人员须认真阅读招聘简章,对所提供信息及资料的真实完整性负责,经审查不符合《普洱市公益性岗位开发管理实施细则》条件的,直接取消其资格,不再另行通知。本公告由市创文办(市委文明办)负责解释。
八、其他事项:
(一)相关信息通过普洱文明网发布。请考生主动关注上述网站发布的信息,并保证报考时所提供的通信方式畅通。若因报考人员不及时上网查阅或通信方式不畅通而造成的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行负责。
(二)应聘人员须严格遵守招考工作纪律,并确保所提交的各种信息、材料的真实性和准确性。在招考工作各个程序和环节中,若发生招考人员资格条件与招考职位要求不符的,招考办有权取消本次考试资格。若出现弄虚作假和违纪的,一经查实,严肃处理,并记入本人档案。
普洱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指挥部办公室
2024年6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