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改三年总结报告出炉 各项任务如期全面完成
发表时间:2012-06-26    来源:人民日报

一份惠及全民的中国答卷

  记者从国务院医改办公室获悉,由国务院医改办公室起草的《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三年总结报告》前不久已经完成并上报国务院。报告指出,自《关于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意见》、《医药卫生体制改革近期重点实施方案(2009—2011年)》(以下简称《实施方案》)出台以来,新一轮医改统筹推进五项重点改革,如期全面完成了三年医改各项任务,交出了一份惠及全民的中国答卷,朝着实现人人享有基本医疗卫生服务的目标迈出了坚实步伐。

基层药价降、看病报得多

  重庆市渝中区朱勇的妻子患了慢性阑尾炎,去大医院开了400多元的药。朱勇拿着方子回到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发现同样的药在社区只需59元,而且报销得更多。“大医院医生态度不好,药也贵,而社区态度好,价格便宜。我现在生病都是先到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看。”他说。

  经过三年医改,朱勇等在基层看病的群众享受到了药价下降、看病报销的实惠。报告称,这不仅有赖于全民基本医保的制度成就,也得益于基本药物制度、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综合改革等政策的叠加效应。

  经过三年改革,以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以下简称职工医保)、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以下简称城镇居民医保)、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以下简称新农合)为主体,城乡医疗救助制度为兜底,商业健康保险及其他多种形式医疗保险为补充的中国特色医保制度体系初步形成,织起了世界上最大的基本医疗保障安全网。

  截至2011年底,城乡居民参加三项基本医保人数超过13亿,比改革前增加了1.72亿,覆盖率达到了95%以上,超过预定目标5个百分点。城镇居民医保和新农合政府补助标准大幅提高,从2008年的每人每年80元提高到2011年的200元(2012年提高到240元)。

  报告介绍,全民基本医疗保障制度是基本医疗卫生制度的基础。作为人口第一大国,我国基本医保能覆盖全民,被世界银行评价为走在了世界前面。

  国家基本药物制度是本次医改的一大制度创新,2011年7月底基本药物零差率销售在政府办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全面实施,提前实现改革目标,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初步建立。基本药物制度撬动了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综合改革, 2011年底基本完成改革任务,建立起了公益性的管理体制、竞争性的用人机制、激励性的分配机制、规范性的药品采购机制、长效性的补偿机制等五大运行新机制。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结束了几十年“以药补医”的历史,开始转轨到维护公益性、调动积极性、保障可持续的新机制,群众用药负担明显减轻。

责任编辑:白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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