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彩虹
女法官伸援手救助车祸重伤的父子
助人为乐
陕西省
2020年9月“中国好人榜”
人物故事:

刘彩虹,女,1968年12月生,陕西省周至县人民法院秦岭法庭庭长。在20多年的法院工作中,刘彩虹同志用自己娴熟的法律知识和高超的工作技巧化解了大量的矛盾纠纷,特别是在群众急需帮助时她都能挺身而出,全力为群众排忧解难,深受领导肯定、同事敬仰和社会各界称赞。

群众危难时 法官伸援手

2018年2月18日(农历正月初三)中午12时许,刘彩虹和爱人送女儿去西安,途经渭河河堤路时,远远看到路边有人不断挥手拦车并大声哭喊,但前面的车辆都没有停下来,走近了才发现路边停了两辆摩托车,还有一个大人怀里抱着一名约七八岁的男孩在哭喊,孩子伤势严重,腿部血流不止,见此情形,刘彩虹和爱人立刻下车将父子二人扶上车,迅速将伤者送往最近的陕西省森工医院。

路上,从孩子父亲断断续续的哭诉中得知,原来当天他用摩托车带着孩子和孩子姨夫一起出门走亲戚,不料半路上孩子的腿不小心被飞驰的摩托车夹伤了,孩子的姨夫在路边挡了好几辆车未果,直至遇上刘彩虹一家人孩子才得以送往医院。

“多亏遇到了你们,你们是我的救命大恩人哪”!孩子的父亲在车上不断重复着这句话。刘彩虹一边安慰父子俩,一边叮嘱爱人行车安全。

约30分钟后,孩子顺利被送到了医院急诊室,刘彩虹立即帮忙父子俩办理入院相关手续,看到孩子顺利推进了手术室,刘彩虹一家人悬着的心才放了下来,这时孩子的父亲要酬谢刘彩虹,被她婉拒了,刘彩虹对他说:“这只是举手之劳而已,你不必放在心上,孩子看病要紧,钱你留好,如果钱不够给我打电话,我给你想办法”。随后,刘彩虹留下联系电话后一家人才放心的离开了医院。

单位的同事偶然知道了她的事迹后,纷纷为她点赞,她却十分淡然。“当时啥也没想,就是想赶紧把孩子送到医院及时救治”。在谈到这件事时刘彩虹同志如是说。

倾心促调解 悉心解民忧

作为一名法官,刘彩虹同志始终将助人为乐精神践行于工作的方方面面。她坚决杜绝就按办案,一判了之的做法,全力为当事人着想,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2017年,刘彩虹同志办理了一起交通事故赔偿金分配纠纷案,在她的努力下,案件得到了调解,原被告冰释前嫌,一家人的亲情得以挽回。

2017年3月,一场交通事故夺去了吴某妻子的生命,留下了吴某及儿子吴某某。这场事故,不仅破碎了一个三口之家的幸福,同时也让吴某的岳父赵某一家陷入晚年丧女的悲痛中。随着60万余元的赔偿款到达吴某某的账户后,矛盾也随之而来,如何分配赔偿款成了赵某和吴某两家争执的焦点。经多次协商无果后,赵某夫妇将外孙子吴某某诉至周至县人民法院秦岭法庭,要求确认并返还赔偿金中属于老两口的应得份额。

赵某夫妇均已八十高龄,为避免双方发生激烈争执,在庭审前,主审法官刘彩虹分别与双方当事人进行了单独会谈,充分了解双方家庭的真实意思。庭审结束时法官了解到,赵某十分疼爱外孙子吴某某,而吴某某也对外祖父的抚养十分感恩,这正是调解的重要基础。死亡赔偿金分配案件之所以棘手难办,主要是因为此类案件不仅分配的是钱款数额,更是一场家族之间的情感分割,涉及情感必然敏感。

庭后,经过合议庭一致意见,法庭开始着手调解。刘彩虹庭长反复奔波于双方当事人和赵某夫妇的子女家里,通过拉家常释法理,努力平息两家的恶言相向和激烈对峙。经过三番五次不懈的沟通努力,双方达成一致调解意见,案件得到了妥善化解。

这样的案子还有很多,刘彩虹庭长每年办理的100多个案件中绝大多数案件均以调解结案。她常说:“每一起案件都涉及到群众的切身利益,能为他们排忧解难,我就很知足,也很快乐”。

来源: 陕西文明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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