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瑞霖,男,1985年3月出生,中共党员,2010年初从部队转业至西安市人民检察院工作,现任市检察院办公室秘书科科长。
路遇行凶 扑向歹徒奋勇夺刀
2018年6月7日上午8时许,李瑞霖在上班途中行至北二环与贞观路路口时,他发现路口西北角围了不少人,像是有人在争吵。就在李瑞霖上前时,只见一名身穿灰色上衣的男子突然拿出刀,向与他争执的黑衣男子捅去,黑衣男子胸腹部受伤,血流不止。见此情形,李瑞霖没有多想,立即挺身而出,徒手制服持刀歹徒。
当时,李瑞霖趁着男子转身之际,从背后将其扑倒,用自己的身体死死压住男子,同时双手摁住男子持刀的右手,迅速将刀具夺下,扔向旁边的草丛,在群众的帮助下将该男子制服。在控制住行凶男子后,李瑞霖及时稳定伤者情绪,告诉伤者平躺不要动,保持均匀呼吸,并指导旁边的群众帮助伤者止血,请群众赶紧拨打110报警电话和120急救电话。数分钟后,公安民警赶到现场,将犯罪嫌疑人抓获。受伤男子因伤势过重,送医抢救后不治身亡。
只字不提 只说“我本就该这样做”
事后,李瑞霖向公安民警详细讲述了事情经过,便匆忙离开现场,照常回到单位上班。很多同事并不知道李瑞霖所做的一切。由于怕家人担心,他也没有对妻子和父母说起。直至公安经开分局的民警来到市检察院,给李瑞霖送来了锦旗和表扬信,对他见义勇为、弘扬正能量的行为表示敬意,身边的同事们才得知此事。
6月7日上午,得知李瑞霖同志见义勇为事迹后,省委常委、西安市委书记王永康作出批示:李瑞霖同志临危不惧、见义勇为,展示了我市政法干警的良好形象,是新时代大西安铁军的优秀榜样!应给予肯定和表扬!
6月19日下午,西安市人民检察院向全市检察机关发出通知,号召全体检察干警学习李瑞林同志挺身而出、不畏危险的见义勇为精神,并向李瑞霖颁发见义勇为奖励金5000元。并面对单位领导和同事们的赞誉,他显得有些不好意思。他表示,虽然事后回想起当时的危险情形,心里还是会有些后怕,但他从不后悔这样做,因为当群众生命安全受到伤害时,“我本就该这样做”!同时,对于单位奖励的5000元奖励金他也表示将用于公益事业。
勇于担当,精益求精
李瑞霖同志自进入检察机关工作以来,一直在办公室从事文秘、信息工作,所承担的工作任务繁重复杂。无论哪一项工作,他都认真对待,始终坚持一丝不苟的工作精神和优质高效的工作标准,时常加班加点、早到晚归。
李瑞霖同志始终将为人民服务的理念牢记心中,始终做到严格要求自己,兢兢业业,任劳任怨,先后两次荣立个人三等功、三次获省市表彰、一次获高检院表彰。
作为一名新时代的检察官,作为一名优秀的共产党员,他表现的非常出色。在面临生死考验的时刻,李瑞林同志没有丝毫犹豫,在他心中群众的生命安全高于一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