许多人都对网传了多年的一个叫“德国人闯红灯”的故事耳熟能详:有个德国人半夜驾车至十字路口时碰上红灯,他看四下无人就心存侥幸闯了过去,结果没想到被失眠的老太太看到报了警,从此因为个人信用上有了污点,无论是保险还是贷款总是处处碰壁,心中懊恼不已。
无论这是真事或是杜撰的段子,这样的故事估计很快也要在中国成为现实了。公安部交管局日前表示,将推行酒驾醉驾等严重交通违法犯罪行为与个人信用挂钩制度。而交通违法记录挂钩个人信用的做法,近段时间不止一次被提及。其实早在今年3月,公安部等13个部门联合下发的《关于总结春运信用建设经验持续优化春运服务的意见》,首次明确公民、企业交通安全违法记录与个人信用、保险、职业准入等挂钩,从而“倒逼”民众遵纪守法,提升交通文明。
由于对个人信用体系十分陌生,很多人对推行这样的做法起初或许会感到不自在。事实上,之所以中国人在横穿马路、乱闯红灯等交通陋习上饱受诟病,很大程度就是因为人们通常并不把交通违章看作什么大事。而这种有点“无所谓”的态度背后,更清晰折射的是规则意识的淡漠。
然而,规则一旦建立就必须得到遵循和尊重,尤其是在马路这样完全依靠交通规则维持有序运转的地方。培养人们的规则意识,除了成本耗费巨大的行政手段外,其实让人们习惯为自己的信用买单也是一个聪明的选择。
个人信用的内核是人在内心对规则的遵守意识。当一个人无视交通规则时,也就意味着规则意识上留下了个人信用的污点,因而推出交通违法与个人信用相挂钩也就理所当然。
个人信用就像每个人的“第二身份证”,一张“经济身份证”。现代经济就是信用经济,从鸡犬相闻的熟人社会转型到陌生人社会的过程中,人与人之间的合作再也无法依靠过去相知相识的相互信任,而必须要由社会提供一套客观权威的个人信用体系作为基石,用以提高社会运行效率,降低社会交往成本,提高国民守法诚信意识,促进社会和谐等。
更何况在规则之外,面对当今社会诸多的道德失范现象,以及伴随而来的道德焦虑,个人信用体系的存在也为其筑起一道制度上的底线。毕竟,单纯以法律为人们的社会生活兜底是远远不够的,良好社会风尚的引导与形成,需要背靠一套每个社会主体都参与其中的良性机制。
当然,个人信用也要避免成为“什么都能装的筐”。这就意味着,一方面得划清权力的边界,没有必要收集的就不应收集,防止对个人信息造成过度的侵害;另一方面也得小心“记黑账”,及时保障信息主体的知情权、异议权,不能有了不良记录,事主本人还一无所知。如此,则好的制度设计才能发挥其应有的作用,而不是在执行中变样走味。(张 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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