群众办事需要奇葩证明,此类事件屡见不鲜。最近,连一些开证明的派出所也忍无可忍了——湖南冷水江市同兴派出所开具老年证丢失证明,吐槽民政局纯粹增加老百姓补办证件的麻烦;浙江瑞安市塘下派出所在开了“你妈是你妈”的证明后,附言称亲属关系已经在户口簿上体现;云南盐津县一居民为买房开具无犯罪前科证明,派出所质疑“难道有犯罪前科的就不可以买房吗”。
派出所的吐槽,获得了“良心派出所”的美称。其实,开具上述证明,对派出所而言并非必须,用吐槽的话来说,就是“开了又如何,不开又如何”。可按照相关规定,派出所必须出具此类无用却又折腾人的证明。在无奈“开证”之后,派出所借机提出程序上的质疑,为推进简政放权做出了接地气的切实努力。
类似“你妈是你妈”的证明是否必要,可能立场不同的人,会给出不同答案。静下心想想,在一些情况下,严格要求证明,是有必要的,也有效阻止了不法分子钻法律空子。问题在于,很多情况下,明明现有文件足以达到证明的效用,一些部门却不予采信,以“加码”的思维折腾群众。比如学生已经有学生证了,却还要开在学证明;夫妻已经有结婚证了,却还要开婚姻关系证明;父子、母子关系用户口簿就能说清楚,却还要让人专门开一张证明……
一些部门在接待群众办事时,想的不是开一扇便利的门,而是隔着猫眼洞看人,唯恐因为帮群众解决本不该成为问题的问题而损害了自身利益。上面提到的习惯性“加码”思维,体现在奇葩证明的死循环中,就成了有一个证明不够,要两个、三个证明;有一个部门的公章不够,要两个、三个甚至更多部门的公章。通过这种方式,他们把责任推远了,把群众的信赖推远了,留在人们心中的印象,只是一张张像从扑克牌上走下来的面孔。
多观察几件奇葩证明的例子,很容易发现基层派出所成了“冤大头”。办事群众兜兜转转一圈后,多半最后被要求到公安机关开具一张“终极证明”。这大概也是部分派出所不胜其烦,在开具证明后顺带吐槽的原因。部门壁垒的存在,引发跨部门信息无法共享,信息核实难度高,只能通过反复证明、反复核实,消除因壁垒造成的不确定性。如果一个部门总想把责任推卸给其他部门,办事群众要经历的折腾就更多了。
要求群众开奇葩证明,是政府部门仍存在“该放的权没放”“权力的手伸得太长”的问题,说白了还是不愿意放弃既得利益。现实中,“县官不如现管”,往往是管老百姓的事多,管自己的事少;对老百姓的制约多,对自己的制约少。要让权力谦卑下去,就要让公民的权利挺起腰杆。换一个思维来看,当政府部门逼着办事群众证明“你妈是你妈”的时候,群众能不能要求政府自证“政府是政府”?
那些要求群众开奇葩证明的政府部门,如果被要求自证“政府是政府”,恐怕自己都会愣住,感受到之前的蛮横逻辑了。政府证明自己工作能力,不是看红印章有多大,不是看大院门口的牌子有多高,更不是看办公大楼有多气派,而要看群众对政府服务的满意度,以及群众对公权力的信任程度。那些动辄为难群众的政府部门,真应该低头思考一下,自己能不能拿出点证明自己是政府的东西。(王钟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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