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当年的“彭宇案”到如今的“彭州事件”,有关倒地老人该不该扶的争论,已经被讨论过多轮。然而,媒体关于“扶不扶倒地老人”的报道,或许只是全部真相的冰山一角。
就此议题而言,媒体上呈现的事实,多具有反差和冲突性,大致分为两种:其一,老人倒地无人扶,最终致死;其二,好心救助,反被讹诈,最终反转。
但很显然,还有第三种事实,或许还是在现实世界数量最多的一种存在。简单概括就是:上前扶起,身无大碍,谢谢帮助,微笑再见。但是这种表述,很少能在媒体上见到。
为何?媒体报道的事实,只能说明某个事实本身具有新闻价值,具有特异性、冲突性,符合媒体选择的标准。也只有这样,才会被选择进入媒体报道的取景框,剪裁加工,呈现大众。比如最近发生电梯吞人事件之后,马上有媒体保持跟进,各种电梯事故、伤人事件频频被报道出来。但是,这样就能得出全国电梯都不安全的结论吗?
报道中的讹人老人,相较于2亿多老人来说,量级上微乎其微。仅凭媒体报道的案例,不能得出老人整体素质下滑的结论。如果简单以媒体报道的比例去描摹真相图景,则无异于拿着万花筒看世界。
媒体呈现的真实与事实的真相,差异或许就在于此。
更何况,舆论场中做媒体的,往往是年轻人在舞文弄墨。60岁以上的老人,很少参与其中。舆论场中从业人员年龄结构这样的特征,难免在报道框架选择的时候,呈现一种偏颇。从报道的接受方来看,也是年轻人居多。
因此,新闻供给方在解读新闻的时候,可能会自觉不自觉地把自己放在年轻人的角度代入事件,倾向于选择符合自己原本认知框架的信息,从而与冲突事件中的老人站在相对立的位置。
然而,媒体的特性就是如此,即使苛责,也很难去纠正,必须适应这样一种存在。但对受众来说,认识并理解媒体这样的特性,确实是可以实现的。这种意识和素养有待普及。(岳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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