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末闹得沸沸扬扬的“走私过期冷冻肉”事件,近日再起波澜。
先是7月9日,有记者在微信公号上发文,质疑此前新闻报道中关于“僵尸肉”一说乃无中生有,称通过调查核实,发现没有权威渠道发布过查获“封存三四十年肉制品”的消息。随后,原文作者以“五问”回应,强调稿件采访扎实,真实客观,同时表示“僵尸肉”的提法虽不乏标签化意味,但却是老百姓对过期变质冻肉的形象说法。7月12日,质疑记者再次撰文,对命名问题提出了自己的看法。
稍微花点时间,了解两个回合的交锋全过程,不难发现,讨论的焦点在于:引起各方关注的这类肉,究竟是一种怎样的肉?让人欣慰的是,通过这一讨论,改变的不仅仅是新闻“剧情”,也是公众对这一概念的认识。
信息多元化的网络时代,公众不仅需要信息,更需要清晰准确科学、经得起质疑和反复推敲的信息。具体到此事来看,相关说法确实是一种标签化的表述,不存在,也不会存在太明确的界定。除此之外,对于存在问题的肉品,媒体上“走私肉”“过期肉”“变质肉”甚至“冷冻肉”等各种称谓都在同时使用。有不同、有相同、有重合,究竟能不能放心食用、有没有安全风险,公众也是一头雾水。
仔细看看两位记者的“过招”,这三封公开信,本身就是一次挺不错的科普:既介绍了走私冷冻肉的问题,也介绍了冷冻行业的情况,对于不同的肉类制品也有着更多辨析。相比之前的报道,这样的公共讨论,客观上更有助于公众形成更客观、更合理的认知。
其实,质疑也好,回应也罢,不管是维护消费者权益,还是为食品产业说话,两位记者的初心,无疑都是为了公共利益。而论辩进程中,逐渐展现双方不同的思考角度、专业素养,也为读者呈现出更多新闻背后的逻辑推演和利益考量。即便最后没有争出定论,这也绝不会是媒体人之间的“互撕”。能唤起更多消费者对冷冻食品行业的关注、对食品安全问题的科学认识,未尝不是一件好事。
这一事件引起全国关注,不仅考量着媒体的专业性,也向相关监管部门、科研机构发出了一记球。7月12日,国家食品药品监管总局联合海关总署、公安部发布通告,称今年查获的走私冷冻肉品中,有些确实生产日期已达四五年之久,这些肉都可能存在食品安全风险,怎样鉴别、如何举报、能否根治,有待进一步讨论和解答。这不仅是更好维护消费者权益的现实需要,也是为相关行业创造公正、合理舆论环境的题中之义。(吕晓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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