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部门在制定和执行涉及公共利益的政策方面,不仅要“上下对齐”,还要“左右看齐”
据报道,贵州荔波县高中女教师覃谊怀孕5个月,手上有了准生证,还被责令引产。这是咋回事?细细分析,事情并不那么简单。
覃谊夫妇均属再婚,且在上一段婚姻都已有一个孩子。面对这种再婚生二胎的情况,各省有不同的规定,放开程度不一,虽体现了因地制宜的原则,但也带来互相冲突的问题。按照安徽规定,覃谊再生二胎“大门敞开”;覃谊原本户籍在贵州荔波,而依照贵州政策,覃谊再要一个孩子违反当地计生条例,要予以开除。据报道,覃谊在结婚登记前一天已将户口迁至安徽,并在安徽取得准生证。
这样一来,覃谊不得不面临“要孩子还是要工作”的两难选择。好在,贵州卫计委请示了国家卫计委之后,鉴于适用安徽规定,宣告责令引产的通知无效,保住了孩子。
其实这样的现象还有不少。与高考移民一样,迁户生子也是在利用政策“落差”制造腾挪空间。这说明,办理同一件事,面对政策不协同,就会产生“洼地效应”。关键是在一个人口流动越来越频繁的社会,像覃谊夫妇这种情况的家庭可能越来越多。面对流动性加剧的社会,政策的互联互通如何强化,也是一个治理课题。
由于政策打架,让人莫衷一是的现象并不陌生。曾有河南要求退回“独生子女费”的纠纷,有天津环保和交通部门的“限行乌龙”,有广西武鸣“准生证发了又收回”的事件,等等。民生领域如此,经济领域也不少见。比如有企业反映,政府规定项目建成投产首先要获得消防验收,但消防部门要求企业试生产后无问题再验收。这样一来,企业要么先违规生产,要么走“偏门”才能获取消防许可。再如,江苏推进“三证合一”改革过程中,曾遭遇银行系统不认的困境。凡此种种,都拖了民生建设与经济发展的后腿,群众反映强烈。
目前,各地政策新旧并存、条块并行,相当程度上存在不适应、不协调、不衔接、不一致的“四不”问题,不仅让老百姓无所适从,有时甚至会导致民众更多使用“潜规则”。在全面深化改革的今天,有损法律体系统一的内在紊乱,必须改变。这就要求,政府部门在制定和执行涉及公共利益的政策方面,不仅要“上下对齐”,还要“左右看齐”。
除了计划生育之外,还有哪些地方、哪些领域存在政策打架问题,各地各部门不妨做个全身体检,让有瑕疵的政策法规及时得到修补完善,不致带病运行。保持内在统一,树立法制权威,涵养法治精神,更好地推进公共管理,维护群众权益,应是题中之义。(姜 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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