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来不曾像今天这样,“依法治国”被提到这么高的位置:从1997年,“依法治国”写入党的十五大报告,并被确定为党领导人民治理国家的基本方略;到两年后,“依法治国”写入宪法;再到今年10月中下旬,“依法治国”将首次作为党的中央全会议题。 弹指一挥间,法治建设走过十七载:执政党选择了依法治国,人民选择了法治中国。 从中央领导同志的一次次重要讲话,到颁布实施一系列纲领性文件,再到一项项重大战略决策及行动,我们无不感受到“依法治国”的声音越来越响亮。 这是新一届中央领导集体为我们清晰勾勒出的法治中国蓝图:“坚持依法治国、依法执政、依法行政共同推进,坚持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一体建设”“提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的能力”“健全宪法实施监督机制和程序”…… 这些总体思路和顶层设计,是建设法治中国的指南,也是法治建设取得成效的保障。这标志着党的执政理念、执政方式的重大转变。这一重大转变,是中国共产党人不懈探索奋斗的结果。 法治,应为良法之治。今天的中国,立法更加民主、科学。一部部法律的制定和完善,紧跟时代发展,回应民生关切,无不体现以人为本、立法为民的理念,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正成为国家治理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 法治,应为公开之治。今天的中国,“努力让人民群众从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成为司法机关孜孜以求的庄严目标。一起起冤假错案的纠正,为推进公正司法、保障人权注入正能量;庭审直播、裁判文书公开……从点滴尝试到渐成常态,司法一次比一次开放,一次比一次透明。 法治,应为公正之治。今天的中国,国家治理的一切活动都将并入法治轨道运行,法治意识和法治思维成为所有社会成员必备的素质。法治,重在治权、重在治官,为权力划边界,为权力定规则,为权力定制“笼子”;法治的信念潜移默化,法治的力量深入人心,遇到问题先想法,“秋菊打官司”不再是新闻。 法治,应为改革之治。今天的中国,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对司法改革作出的一系列部署,大胆向那些长年备受诟病的司法陋习开刀,一项项司法改革的重大措施于法有据。完善人权司法保障制度、改革审委会制度、废止劳动教养制度、涉法涉诉信访终结……正是有了法治的护航,改革才有章法,才能稳步推进。 法治兴则国家兴,法治强则国家强。“罗马不是一天建成的”,从“人治”到“法制”,从“法制”到“法治”,这条道路并不平坦,法治的进步需要点滴积累。 当前,改革发展稳定任务之重前所未有,矛盾风险挑战之多前所未有,依法治国在党和国家工作全局中的地位更加突出、作用更加重大。今天,我们选择了法治,就要坚定地走下去。 我们相信,不管未来有多少荆棘坎坷,任务多么繁重而艰巨,只要紧跟以习近平为总书记的党中央,携手努力,勇往直前,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我们的步伐必将稳健有力。(王比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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