惩戒与挽救同等重要
发表时间:2014-08-04    来源:光明日报

  7月30日,教育部门公布了对河南高考替考事件的处理结果,其中对所有在校大学生“枪手”予以开除学籍的处分,这对他们及其家庭无异于晴天霹雳,因为这些大学生“枪手”大部分来自农村贫困家庭。大学生“枪手”的命运突变,实在令人扼腕叹息,他们自身多年以来的艰辛努力在这一刻全部付之流水。

  可以说,高考是我们国家和社会的良心,是当今社会公认最公平公正的国家制度。教育部门依法依纪重拳治理高考替考是众望所归,让人点赞。愤慨之余,我们也要看到,惩戒不是目的,而是为了挽救,我们或许不应简单地把这些犯了错误的年轻人推向社会,而应该积极创造条件,使他们经此磨难后尽快回归到人生的正常轨迹。

  《瞭望》新闻周刊曾经做过一个民意调查,95%以上的被访者对社会诚信状况总体评价较低,接近半数的被访者认为社会诚信“差”或“很差”。受社会大环境影响,青年学生对诚信的认识和坚守参差不齐,以至于近年媒体屡屡爆出某些地区在高考、研究生考试、公务员考试、职业资格考试等国家各类考试中出现集体作弊、试题泄露、资格造假、冒名替考等问题。大学生甘愿充当“枪手”,确属自甘堕落、咎由自取。但要承认,他们有此动机和行为,与当下社会失信失德现象突出、违法违规成本过低、诚信体系不健全等密切相关。

  近年来,有关部门一直在采取各种举措,试图改变这种社会不良局面。清华大学的一项研究表明,2012年全国征信系统拉动了我国约0.33个百分点的GDP增长,有良好信用记录的小微企业的贷款批准率,比没有信用记录的小微企业高出近一倍。近几年来,国家对社会诚信体系建设的重视程度也日益提高,今年初国务院常务会已经审议通过了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规划纲要,并先后发布了征信业管理条例和征信机构管理办法。近日,中央文明委又提出了《关于推进诚信建设制度化的意见》。我们相信,事情正在加速好转。

  教育的任务不仅是传递正能量,还要去纠正负能量。惩戒不是目的,而是“治病救人”。每个人都有年轻的时候,每个人也都有犯错的时候,知错能改,善莫大焉。对这些受到严厉惩处的大学生“枪手”,除了他们自身及家长需要深刻反思、承担责任之外,全社会尤其是他们原就读的大学应该从积极挽救的角度出发,做一些对他们有益的事情,给予他们重获新生的机会和希望,避免这些青年人就此沉沦、一蹶不振,陷于绝望。

  从长远来看,有关部门要抓紧建立和完善社会诚信体系,加强正面教育和宣传引导,使每个人都深刻认识到失信的巨大危害,从而在思想和行动上不愿、不敢、不能做出违背社会诚信的事情。这才是教育的真正意义所在。(唐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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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刘鲲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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