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社北京9月28日电(记者罗沙)“高效化的执行措施是实现债权人权益的重要手段。”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长江必新28日说,“对被执行人形成有效警示,有效促使被执行人履行义务,要用好用足罚款、拘留、限制出境、限制高消费、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和追究刑责等强制手段。”
江必新在此间举行的全国法院执行工作会议上介绍说,最高法近年来鼓励各级法院采取多元化执行措施,构建审执协调配合机制,推行被执行人财产申报制度,对失信被执行人实行联合信用惩戒,严厉打击拒执罪。此外,最高法深化反干预执行工作机制,出台反消极协助执行应对措施,对负有协助执行义务的有关单位、组织或者个人的消极协助行为予以全面反制。
“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制度自推出以来取得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截至目前已累计发布失信被执行人511万例。”他介绍说,最高法正在对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制度的司法解释进行修订完善,同时正在制定司法解释确立、完善被执行人财产报告制度。
江必新表示,下一阶段要加大财产保全力度,督促权利人积极申请财产保全,积极探索在财产保全中引进保险担保机制;继续强化财产报告制度的法律效力,将违反财产报告的行为作为限制高消费、列入失信名单的法定情形,列为拒执犯罪的情节事由之一;充分发挥刑罚手段作用,对情节严重的规避者依法适用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非法处置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罪、虚假破产罪等追究刑事责任;全面落实联合信用惩戒制度,进一步完善失信名单制度,加强惩戒与权利保护并重。
“执行信息化是解决执行难的必由之路。”江必新说,各级法院正在推行应用执行案件流程信息管理系统,不断完善网络执行查控系统,加快执行指挥中心建设,打造全方位的执行信息公开体系。截至2016年9月25日,网络执行查控系统中3008家银行业金融机构已开通网络查询功能,1236家银行业金融机构开通了网络冻结功能,3家银行业金融机构开通了扣划功能。
江必新强调,要进一步拓展网络查控系统的广度和深度,实现对银行业金融机构的全覆盖和对土地、房屋等不动产登记信息的网络查询,并在功能上实现查冻扣功能一体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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