孩子练琴引发邻里冲突致人受伤 法院判赔2万余元
发表时间:2016-07-25    来源:最高人民法院

“让孩子赢在起跑线上”,是当下中国父母极力推崇的教育理念,学钢琴、学舞蹈也已成为父母的一种教育潮流。然而在社区生活中,楼上楼下仅有一墙之隔,舞蹈、钢琴这些易产生噪音的学习项目难免会对他人生活产生影响,处理不好便会扰乱邻里关系。不久前,上海市徐汇区人民法院就审结一起因孩子弹钢琴导致邻里争执而引发的健康权纠纷案,孩子父母被判赔偿2万余元。

弹钢琴持续两年,原被告矛盾已久

年近八旬的黄老太一家居住在徐汇区龙华街道某旧工房内,过去几年生活闲适,邻里关系还算和谐。然而2009年郭某一家搬到了其楼上,郭某的孩子不分时段地练习钢琴,扰乱了楼下原本和谐的生活。黄某夫妇喜欢安静,不堪忍受钢琴声没日没夜的惊扰。

黄某夫妇经过与郭某夫妇当面协商以及经居委会、派出所出面调解达成协议,郭某夫妇承诺平日19时之后孩子不再弹琴,且孩子考出钢琴八级之后即不再长时间练琴。

噪音无休止,矛盾被激化

2011年5月12日16时许,楼上又传来叮叮当当的钢琴声,第二天要外出旅游的黄老太和丈夫无法安心休息,在忍受了近3个小时的琴声之后,夫妇俩和女儿一块上楼,敲开了邻居郭某的门。

郭某夫妇开门之后两家人即展开交涉,然而老人的一言不当导致双方产生争执,争执过程中郭某丈夫在关门时将黄老太抓住门框的右手夹伤,黄老太右手鲜血直流,并瘫坐在地。黄老太的女儿见状拨打了110,民警第一时间赶赴现场进行处置。

多方调解不成,邻里对簿公堂

经验伤诊断,黄老太右手食指、中指活动受限,构成轻伤。关于赔偿问题,经基层调解组织多次调解,双方未能达成一致。2013年8月,黄老太向徐汇法院提起诉讼,要求被告赔偿医疗费、营养费、护理费等费用合计近3万元。

徐汇法院审理后认为,公民的健康权受法律保护,侵害人因过错造成他人人身损害的,应依法承担赔偿责任。本案原告作为高龄老人,因被告家中练琴声而致日常生活困扰,对此被告方应予以体谅。即使双方交涉中原告方语言有所不当,被告仍应冷静处理,但事发时被告却未妥善应对原告的合理交涉行为,以致在关门时将原告手部夹伤,对此被告存在过错,其应就原告的相应损害承担赔偿责任。故判决被告郭某夫妇赔偿原告医疗费、营养费、护理费、律师费等共计22069.80元。

法官提醒家长们,为了维护良好的社区环境,对于孩子学习音乐、舞蹈等项目的安排要合情合理,充分尊重楼上楼下邻居的作息规律,以相互包容、相互谅解为前提和底线,为和谐社区、和谐社会的建设尽一己之责。

责任编辑:王小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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