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你在银行ATM自动提款机取好钱准备退卡的时候,有人提醒你“钱掉了”时一定注意,当心有骗子借机“狸猫换太子”,盗换你的银行卡。广东省汕头市潮南区法院审理了这样一起案件。
三被告人李某、朱某军、杨某平伙同其他同案人(身份不明)在银行门口蹲点,当被害人在银行ATM自动提款机取好钱准备退卡的时候,一被告人就假装拍打被害人的肩膀,或是以误认错人或是提醒掉了钱等等为借口,骗得被害人转身,视线离开ATM机的范围。而在被害人转身的瞬间,另一被告人迅速将事先已准备好的同样的银行卡塞到ATM机的插卡口处,被害人在转回身时看到已经“吐”出来的银行卡,便以为是自己的就顺手抽出银行卡离开,此时,留守的第三被告人快速通过ATM机将被害人卡里的存款取走。
广东省汕头市潮南区法院经审理查明:2014年9月26日至2015年5月17日期间,三被告人伙同其他同案人,分分合合,先后在汕头市潮南、潮阳等区、潮州市、普宁市等地金融机构ATM机处,以调换银行卡手段窃取被害人款项,共作案16宗,窃得现金共人民币计273500元。其中,被告人李某、朱某军均参与全部作案,被告人杨某平参与作案9宗,参与窃得现金共人民币117100元。
法院审理认为,三被告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结伙采用秘密手段窃取他人财物,数额巨大,其行为侵犯公民的财产权利,均已构成盗窃罪。被告人朱某军、杨某平系累犯,依法均应当从重处罚。鉴于三被告人归案后均如实供述司法机关尚未掌握的判决书中列明的第(九)宗、第(十三)同种盗窃罪行,且当庭均自愿认罪等情节,酌情对三被告人予以从轻处罚。依法判处被告人李某有期徒刑七年六个月并处罚金,被告人朱某军有期徒刑八年并处罚金,被告人杨某平有期徒刑六年并处罚金。
法官提醒
银行卡用户在使用ATM自动提款机时,要留意周边环境,保持警惕,如有人向你靠近可要求其退到黄线外排队等候。同时,从ATM机抽出银行卡后,要确认一下银行卡是否为本人所有,切莫让犯罪分子有机可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