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童与邻居男孩玩耍受伤 法院判决家长担责七成
两个小孩一起玩耍,年龄较小的女童悠悠不幸受伤。“就他们两个人一起玩,悠悠肯定是被他弄伤的。”为此,悠悠的家长将一起玩耍的男童航航的家长告上法庭,索赔8万余元。近日,武汉市蔡甸区法院审理认为,因无证据证明悠悠受伤是航航所为,且两小孩玩耍时双方监护人均未尽到照看义务,因悠悠年龄更小,监护人应更细心地照顾,所以悠悠家长应自行承担70%的责任。
2014年8月8日,蔡甸区村民韩强在家里,突然邻居跑来,说他女儿悠悠眼睛受伤了。此前,悠悠和邻居家的小哥哥航航在航航爷爷家门口玩耍。听到哭声后,航航父亲慌忙跑过去,只见悠悠眼角冒血,他一把抱起悠悠往医院狂奔,之后通知了悠悠的父亲韩强。
当天,悠悠因伤势严重,从蔡甸人民医院转入同济医院治疗,住院29天,花了34000多元。“就两个小孩在一起玩耍,不是航航还是谁啊。”事后,韩强认为,悠悠的伤情是航航所致,且航航无法提供是其他原因造成的证据。因双方对赔偿事宜无法达成共识,韩强作为悠悠的代理人,将航航告上法院,要求航航父母赔偿医疗费等共8万多元。
一审法院审理认为,悠悠所提供的证据不足以证明航航实施了侵权行为,故驳回悠悠的诉讼请求。随后,悠悠上诉到武汉市中院。
武汉市中院审理认为,没有证据证实悠悠受伤系航航行为所致,航航亦无法证明悠悠的受伤与其无关,故无法确定悠悠受伤的客观原因。但两人在无成人照看下玩耍,随后悠悠受伤,双方监护人均未尽到照顾义务,因悠悠年龄更小,监护人对其照顾应更为细致,让其独自在外玩耍行为不妥,更易致伤害结果发生,故其监护人对其受伤应承担较大的责任。最后法院裁定航航承担30%的责任,悠悠自行承担70%的责任。(文中均为化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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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王小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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