儿子事故意外受伤 父亲代为偿还债务
儿子因事故意外受伤昏迷,所借贷款难以偿还,父亲承诺:代为儿子偿还这笔贷款。近日,青海省海北州门源县法院受理此案,经调解此案已结案。
2014年3月份,郑某因砂石料贩运向门源农村信用合作社贷款100000元,合同约定该笔借款于2015年2月偿还,但郑某在2015年年初因发生事故受伤昏迷,至今不省人事。2015年10月,海北州门源县法院受理此案,开庭当天郑某的父亲到庭应诉,明确表示要替昏迷不醒的儿子偿还这笔借款,案件已调解结案。
法官说法
儿子欠债,父亲没有义务偿还,但是出于道义,出于诚信替儿子还款,为当今社会失信之人作出表率,传播守信正能量,他用实际行动阐述“诚信是人生的命脉,是一切价值的根基”这句话的深刻内涵。倡议所有人向这位父亲学习诚实守信,有诺必践的做法。
-
上一篇:
- 继父状告继子女 法院判决履行赡养义务
已是第一篇
- 继父状告继子女 法院判决履行赡养义务
-
下一篇:
- 合伙伪造证件印章被判刑
已是最后一篇
- 合伙伪造证件印章被判刑
责任编辑:王小伟
分享到:
相关报道
在线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