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过古稀的老人,法院判决其六个子女每人每月给付40元赡养费,但子女十多年来拒绝履行判决。日前,当地法院依法强制执行,给古稀老人撑腰。
家住贵州省福泉市的老人程某银,今年已经75岁,膝下有六个子女,1981年程某银的妻子病故,程某银没有固定工作,为了将六个子女抚养成人,程某银干过各种重体力活,甚至为了多打一份工,半夜去煤场挖煤挣钱,辛辛苦苦到把六个子女拉扯大。不料,到2000年,原本和睦的一家人却因土地补偿款分配问题发生纠纷,最后“反目成仇”。此后,六个子女对老父亲变得越发“冷漠”,对老父亲的生活起居“不闻不问”。老人忍无可忍,同年就把六个子女告上法庭,要求给付赡养费。2001年,福泉市法院判决六个子女每人每月给予老人40元赡养费,直至2015年,距离判决生效已经过了十五年,六个子女仍未给付老父亲一分钱赡养费。
近两年,老人的健康状况一年不如一年,走起路来步履蹒跚,现在又患上了脑梗塞,话也说不太清楚,“我病了痛了,他们也不问一声”,老人顿足痛心地说,“每月40块的赡养费也不给”。无奈之下,2015年7月,老人向法院申请了强制执行,要求六个子女给付拖欠15年的赡养费30480元。
福泉市法院向六个被申请执行人送达了执行通知书,只有老大履行了义务,其他五个子女仍未履行。8月19日,福泉市法院根据程某银老人的申请,执行法官先后赶到五个不履行赡养义务的子女家中,在五名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见证下,将五个被执行人拘传到了福泉市法院,到法院后,起五个子女还和老人激烈的争辩,毫无悔意。
“高堂不养,还要对簿公堂,请你们摸摸自己的良心,对得起父母含辛茹苦的从小把你养那么大么?养老不孝,一报还一报,以后又如何教育你们的子女?”在法官批评教育下,几个被执行纷纷低头收声,面有愧色。随后法官又对被执行人动之以情、晓之以理,同时讲明了如不履行赡养义务要承担的法律后果。经过法理、情理的教育感化,迫于强大的执行压力,大女儿首先表态,“其实我们都是愿意赡养老人的,家人之间也没有什么大的矛盾”当即给付了拖欠多年的赡养费,老二也在执行法官的陪同下赶到银行将钱取出交到老父亲手中,老三、老幺取得了老人的谅解,达成执行和解协议。
当老人拿到赡养费后,激动地对法官说,“没想到法院能把事情办得这么快,处理这么好,看来我们老人有法律、法院撑腰才靠谱”。 (李鸿 刘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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