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主立法、科学立法的生动实践——人大代表谈立法工作亮点
发表时间:2016-03-10    来源:新华社

  新华社北京3月10日电(记者何欣荣 华春雨)十二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上海代表团10日召开全体会议,审议全国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对于立法这一人大常委会的核心工作,人大代表们各抒己见,谈论了自己眼中的新探索、新进展和新亮点。

【民主立法】全国人大代表、上海市长宁区虹桥街道虹储居民区党总支书记朱国萍说,去年她所在的街道被列为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4个基层立法联系点之一,而且是唯一一个街道试点。“去年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办公室多次到街道调研,听取了反家庭暴力法等五部法律法规的基层意见,和群众面对面交流,这让大家感到很有参与感和成就感。”

  朱国萍代表表示,群众在面对面交流中提出的一些意见建议,比如说“反家暴不仅仅针对妇女儿童,还有老人”等内容,在立法中得到了体现。“原来我们感觉立法工作与基层百姓很遥远,现在变得离我们很近。我要为在基层设立立法联系点的做法点个赞。”

  全国人大代表、上海经信委副主任邵志清说,原来在推动公民有序参与立法的过程中,比较多的做法是法律草案公布后希望大家提意见。“光这一点还不够,希望以后是全程参与,在公民的事前、事中、事后参与方面,步子迈得再大一点、快一点。”

【科学立法】全国人大代表、上海市人大常委会副秘书长林荫茂说,去年全国人大常委尝试了“打包立法”这个新方法,即针对多部法律中涉及部分条款有同类内容的修改,不是一部一部修改,而是“打包”修订。比如,加强政府职能转变和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方面,要取消下放一批审批项目,就涉及多部法律的修改。

  “具体操作中,既有打包一次提交,又经过梳理分类,分包、拆包。这体现了科学立法的态度和进步。”林荫茂说。

  全国人大代表、全国人大财经委委员、商务部中国服务外包研究中心主任骞芳莉,全程参与了电子商务立法工作。她介绍说,这项工作2013年底启动,2014年做了大量调研工作,出了很多的专题报告,还有上海、浙江、江苏等地方人大共同参与。

  “最终的版本经过反复讨论,提交给全国人大财经委预审后,才列入2016年立法规划。这反映出人大在提高立法质量上的努力。”骞芳莉表示。

 【人大主导立法】“昨天我们听了慈善法的审议说明,慈善法是由全国人大内务司法委员会自主起草,然后提交大会审议的。而在之前,一般的法律草案都是由政府来牵头起草的。”林荫茂代表说。

  林荫茂说,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都提出,要加强人大对立法的主导作用,这有利于防止部门利益的法制化。“这次提交的慈善法和去年提交的立法法修正案不同。立法法是人大自己的工作,而且是修正案。慈善法则是社会领域的全新立法,需要做方方面面的协调工作,这是一个很重要的探索。”

  全国人大代表、全国人大环资委委员、中国科学院院士顾逸东认为,以后的立法工作要继续发挥国务院及相关部门的作用,但同时要增加人大直接起草的比例,建立一支由全国人大常委会和各个专门委员会领导联系,由专业法律研究机构以及重要的智库、专家等构成的立法支撑队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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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李 璐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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