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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波,男,1973年3月生,中共党员,天津市和平区纪委原常委、监委原委员。从事司法、纪检监察工作24年来,他高标准、严要求处理每一件经手案件,办理了多起大案要案。他经常放弃节假日与周末休息时间加班加点,只为把工作干好,让人民满意。出于对工作的热爱,再辛苦繁忙对他来说甘之如饴,他用纪检人的担当尽职与无私奉献践行着共产党人的初心和使命。2021年9月3日,王波突发心脏病,经抢救无效,因公殉职,他的一生虽短暂,但他的精神光辉却将永恒。
刻苦钻研 他是担当尽责的纪检人
2020年11月,王波从和平区人民检察院调入区纪委监委工作,主要负责协管党风政风监督室和案件审理室的工作。为了尽快完成从“门外汉”到“行家里手”的转变,他自费购买了纪检监察工作相关书籍,利用早晚、午休、周末等时间主动学习。他常说:“隔行如隔山,光吃法律的老底子不行,党纪党规那么多规定,如何在实际工作中运用好,我都要尽快掌握。”
为推进基层纪检监察工作创新,获得第一手资料,他不顾当时自身左腿半月板损伤严重,坚持带伤蹒跚地走访6个街道8个社区,为基层监督工作的开展收集了最宝贵的第一手资料。同事们心疼他工作“连轴转”,劝说他将工作放一放,回家休息多保重身体,但他每次都严肃地说道:“辛苦是真的,但党和人民的事业不能等一等、放一放。”
大公无私 他是秉公执纪的纪检人
在大家眼中,在检察系统工作了23年的王波是名副其实的“老检察”,无论是业务水平还是能力素质,都是全区的佼佼者。同事有问题请教他,不管是否分管,他从不推脱,并总是第一时间给出关键性意见。2021年8月,第一监督检查室的同事正在办理一件急难案件,在把握证据标准和定性建议时产生了分歧,第一监督检查室主任第一时间给王波打去电话。正在党校进行脱岗学习的王波,下课后第一时间赶回单位帮助解决问题,与办案人员一起加班到凌晨1点。在他的指导下,该起案件得到了成功办理,各级领导给予了充分的肯定和表扬。
“办案就办铁案,一丝疑点都不要留。”这是王波最常说的一句话。他对经手案件高标准、严要求,靠着这一股韧劲,办理了多起大案要案。2021年2月,在处置天津市监委指定的涉嫌贪污犯罪案时,他放弃春节假期多次到单位阅看案卷,四十多册的案卷,一页一页翻看,不放过任何一个涉案细节。假期结束后,王波针对案件给出了明确的补证意见。该案件移送司法后,检察院、法院认定事实、金额与区纪委监委认定性质、金额完全一致,大大提升了案件质效,实现了政治效果、纪法效果、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
忠诚担当 他是甘于奉献的纪检人
对待工作,王波的人生字典里永远没有“不行”这两个字。因为热爱这份事业,再苦再累他也甘之如饴。为了工作,他忘记自己是一个携带支架的冠心病患者,在身体出现不适大家都劝他去医院治疗时,他总是怕耽误案子的进展而一次次拒绝。对待家人,他多有愧疚,但只要有时间,他一定会去母亲那里坐一坐,或陪陪妻子和孩子。
他总是把工作的事想得比自己的身体更重要,把干事创业想得比照顾家庭更重要,把别人的辛苦想得比自己的付出更重要。他用生命诠释了一名优秀纪检监察干部忠诚干净担当的政治本色,他孜孜不倦、夙夜在公、嫉恶如仇的精神将永远镌刻在我们心中。(责任编辑:贺子桓 刘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