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13日,记者从自治区财政厅获悉,为推动加强污染治理和节能减碳能力建设,2022年自治区财政下达中央预算内基建资金2.96亿元,补齐城镇污染防治设施短板弱项,助推企业绿色循环低碳发展。
资金主要用于支持两大方面项目建设:一是下达2.25亿元用于污染治理方向,主要支持污水处理、污水资源化利用、城镇生活垃圾分类和处理、危险废物处置、园区环境基础设施等项目建设。项目建成后,将新增城镇生活污水处理能力12万立方米/日,新增污水管网62公里,新增生活垃圾处理能力197吨/日,新增危险废物处置能力836.75吨/日。二是下达0.71亿元用于节能减碳方向,主要支持重点领域和行业节能减碳、低碳零碳负碳、节能低碳技术创新示范、资源再生减碳等项目建设。项目建成后,将新增节能量2.52万吨标准煤/年,新增二氧化碳减排能力0.97万吨/年,新增再生资源加工利用能力95.5万吨/年,新增大宗固体废弃物综合利用能力170.86万吨/年。(记者:周红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