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东莞积极推动《东莞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的立法工作,通过文明新规倡导文明行为,对不文明行为的惩治以法规的形式加以规定,推动市民文明行为习惯形成,促进城市品质提升。那么,您在生活中遇到了哪些不文明行为?您如何看待“文明立法”工作?来听听市民怎么说。
“大家有时不注意乱丢垃圾,一旦碰到雨季,垃圾堵塞排水口会造成部分路段内涝,对市民出行开车都会有很大的影响。”市民秦女士说。
“暑假了,很多小朋友都会来图书馆读书,会有一些不文明的现象发生,比如损毁图书、大声喧哗之类的,希望陪同的家长能够带好小朋友,教他们遵守图书馆的秩序。”东莞市图书馆读者服务中心馆员王艳君表示,“我们一直倡导文明利用图书馆,但是很多规则,只是我们自己写到图书馆阅览守则或者是贴出来的标识中,如果有‘文明’立法的话会更好,站在法律的角度有处罚,促进秩序的维护。”
市民罗女士说,在日常出行中会看见骑电动自行车的车主不戴头盔、闯红灯、超载等不文明行为,非常不安全。今年7月1日起,东莞交警部门对未作预登记、未悬挂号牌上路的电动自行车依法进行处罚,更方便规范管理。“现在全市电动自行车都要上牌了,希望以后能加强这方面的管理,最好有处罚力度,‘一车一牌’也方便追究责任。”
乱扔垃圾、骑电动自行车闯红灯、公共场合大声喧哗等不文明行为不但损害了城市文明形象,而且给市民生活带来了困扰。一些市民希望通过“文明立法”工作,进一步约束不文明行为,最终让文明行为内化于心、外化于行。
“对于《东莞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的立法工作,我个人肯定是一个赞成的态度。”市民张小姐表示,“我希望东莞这座城市发展越来越好,政府通过这项工作的开展可以让我们的生活质量达到新的高度。”
文明重在养成,贵在行动。广大市民是城市的主人,更是文明行为促进工作的直接参与者。立法的目的并非立“罚”,主要在于用“他律”倒逼“自律”。有了法律这个“压舱石”在,为不文明行为划出“红线”、明确“雷区”,才能实现从“人人独善其身”到“人人相善其群”的递进。
王艳君表示,“惩罚是对一个市民最基本的行为要求规范,其实也可以奖励,比如在倡导文明行为的过程中有什么突出的表现,或者说作为公民对文明行为起到了一定的促进作用,我觉得这种也可以有一定的奖励。”
(来源:东莞广播电视台记者 祖欢 张志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