吴晓琴,女,汉族,38岁,2003年毕业于西北政法大学,同年11月参加工作,先后在省妇联、省法院工作,现任省法院民一庭审判员。
自参加工作以来,吴晓琴结合群团工作性质和自己的专长,积极热心于为群众开展法律服务工作,并增强社会责任意识,2005年在省妇联领导支持和同事的共同努力下,开展社会发动工作,发起招募并登记造册了首批300名巾帼志愿者,规范了志愿者申请、审批、培训及建档等各项工作。利用每年“三八”维权周、“国际禁毒日”、“世界艾滋病日”等重大节日,吴晓琴和同事组织志愿者通过文艺演出、上街宣传、知识竞赛、帮教、慰问、签名、发倡议书、公开信、编发资料、新闻媒体采访等多种形式,深入社区、农村和家庭,组织开展法律、健康咨询宣传活动,取得了良好的社会宣传效果。特别是在开展防治艾滋病宣传教育活动中,表现突出,被人社部、原卫生部评为全国艾滋病防治工作先进个人。
2013年,因个人工作岗位的变动,吴晓琴调入省法院从事审判一线工作,但仍然不忘志愿工作,2014年加入了团省委禁毒志愿者队伍,成为一名禁毒志愿者,坚持每年固定两次深入女子强戒所开展一对一的结对帮教活动,通过座谈、谈心、赠送读物、一封信等方式,鼓励帮教学员珍爱生命、关爱健康。2018年还加入了团省委创办的12335青少年服务台,为未成年人提供法律咨询等服务,去年以来,共为四名涉及未成年人抚养权的弱势妇女儿童提供了法律帮助,并结合自己为省妇儿工委成员单位联络员一职,坚持深入省法院结对共建的我省海东市平安区、互助县开展法律进校园活动,还积极争取省法院领导的支持,累计经费3万余元,为结对共建的互助县、平安区未成年人办实事、办好事。
2017年,以全国法院系统家事审判改革试点工作为契机,吴晓琴自学了心理学知识,考取了国家二级心理咨询师,进一步发挥心理咨询师助人自助的理念,帮助当事人修复情感、化解矛盾。同时,充分履行政协委员职责,积极建言献策,一份提案还被列为重点督办提案,推动社会热点问题的解决。总之,多年来,吴晓琴同志力所能及的做了一些工作,今后将进一步增强社会服务意识,带动周边的人,努力贡献自己的一份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