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笔者从县林业局获悉,我县洪渡河国家湿地公园获得了国家林业局的相关批复。下一步,县林业局将着手开展试点建设工作的相关事宜。
去年4月,县林业局向国家林业局上交了拟建洪渡河国家湿地公园(试点)的申请,并于日前收到了《国家林业局关于同意河北张北黄盖淖等137处湿地开展国家湿地公园试点工作的通知》。
据介绍,根据《通知》要求,该批同意开展试点工作的国家湿地公园中贵州共有六处,分别为:贵州从江加榜梯田国家湿地公园、贵州惠水鱼梁河国家湿地公园、贵州平塘国家湿地公园、贵州福泉岔河国家湿地公园、贵州清镇红枫湖国家湿地公园。
此外,该《通知》还提出,各批建试点国家湿地公园应尽快建立管理机构,完成湿地公园标桩立界,建立健全规章制度,逐步建立保护管理与合理利用的保障机制。其次,湿地公园管理机构应建立由相关学科专家组成的试点工作科技咨询工作组,完善科技支撑机制,科学指导湿地公园保护、建设和管理工作。各级林业主管部门要切实加强对试点国家湿地公园建设工作的指导,坚持高标准、高起点建设国家湿地公园,确保按期验收。
据县林业局负责人介绍,我县建设国家湿地公园,对我县脱贫攻坚、旅游开发等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此外,我县根据实际情况,把湿地公园的选址定在了城区周边,将湿地的恢复和保护与人们的活动相结合,更有利于人们在湿地公园中学会保护自然,感受人与自然的和谐发展。( 王海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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