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赤水葫市镇“四项措施”提升窗口文明形象
时间: 2015-10-20 来源: 赤水文明办

今年来,葫市镇以巩固赤水市全国文明城市创建成果为契机,以群众满意为导向,不断深化“党员示范岗、巾帼示范岗”等文明服务窗口主题创建活动,强化工作举措,健全工作机制,创新服务方式,扎实转变工作作风,着力打造规范有序的窗口文明服务,确保各项社会事业顺利推进。

一是抓服务职责,促合力推进。制定窗口服务岗位人员工作职责,明确服务范围和职责分工,着力在服务群众上下功夫,主动沟通协调,积极赢得各级各部门和社会各界群众的理解、帮助和配合。并注重调动窗口服务人员的积极性,要求积极建言献策,自觉履行职责,协力推动工作落实,努力形成齐抓共管、合力推进的工作新格局。

二是抓服务管理,促良好形象。以开展“巾帼示范岗”、“党员示范岗”创建为载体,大力开展“文明服务窗口”创建活动,严格内部管理和监督,认真履行请销假制度,严肃工作纪律,每个窗口工作人员均实行按时签到、上下班,杜绝擅自脱岗及空岗现象。坚持用制度管人、管事,始终保持饱满的工作热情和精神状态,杜绝“慵懒散漫”行为,全力提升窗口文明服务良好形象。

  三是抓服务规范,促方便快捷。严格遵守窗口单位服务规范和政务服务大厅工作人员守则,做到行为规范、服务场所规范、工作程序规范和服务监督规范。结合窗口服务的特点,实行首问负责制、一次性告知制、限时办结制和责任追究制,做到办事程序公开、办事时限公开、办事结果公开,努力使服务对象少跑一趟路、少排一次队、少等一分钟,尽量为群众提供方便快捷的优质服务。

四是抓服务提升,促群众满意。结合各窗口单位的服务特点,制定、推行文明服务用语,做到服务语言规范,表达清晰准确,致力提升服务水平。工作中,大力提倡人人多一分主动、多一分热情、多一分关怀、多一份理解、多一份包容,做到一张笑脸相迎、一颗真心为民,切实转变作风,树立文明窗口良好形象,力争让接待的每位前来大厅办事的群众高兴而来、满意而归。(李志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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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王晓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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