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遵义市召开规范户外医疗广告工作约谈会
时间: 2015-07-30 来源: 遵义市文明办

  为贯彻落实好省委宣传部等九部门《关于开展“规范户外广告刊播 加强公益广告宣传”专项整治行动的通知》(省宣通〔2015〕39号)精神,进一步净化我市医疗广告市场环境,规范医疗机构发布户外医疗广告的行为。7月29日,市文明办、市卫计委、市城管局、市工商局联合对部分医疗机构进行工作约谈并对下一步规范和整治工作作了安排部署。市直相关部门,各县、区(市)文明办主任,三城区民政局、城管局参加会议。

图为约谈会场

  市卫计委、市工商局、市城管局分别对遵义湘江医院、遵义世纪医院、遵义九龙医院等18家医院机构进行了工作约谈;遵义欧亚医院在会上作表态承诺,各医院签订承诺书,市委宣传部副部长、市文明办主任汪能科作了工作要求。

  会议强调,近段时间以来,我市医疗广告乱象,主要是医疗广告过多、过滥、不规范、内容不雅现象遍布遵义城乡,不利于人民的身心健康,老百姓很关切,引起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领导高度重视。为展示遵义文明形象和良好发展环境,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传播正能量,进一步净化我市医疗广告市场环境,规范医疗机构发布医疗广告的行为。

遵义欧亚医院作表态承诺

  会议要求,医疗机构要加强行业自律,信守承诺,加强自身管理,约束广告无序竞争,把重点转向改善设施设备,增加医护力量,提高医疗服务质量上来。医院发布医疗广告,严格按照《广告法》、《医疗广告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发布医疗广告。严格按照《医疗广告审查证明》核准的广告成品样件内容和媒体类别进行发布广告。不发布虚假广告及含有不健康内容的医疗广告;不以“专家会诊”、“专家咨询”等名义发布医疗广告;不以内部科室名义发布医疗广告;不利用新闻形式、医疗咨讯服务类专题节(栏)目发布或变相发布医疗广告。严格遵守所在地城市市容市貌管理规定,不在城市、农村乱散发和乱粘乱贴医疗广告。

市委宣传部副部长、市文明办主任汪能科讲话

  会议强调,如有违反《承诺书》,市直相关管理部门一是加大处罚力度,实行严管重罚。二是组织媒体记者对不按规定乱打广告、打虚假广告的医院进行明查暗访三是支持基层社区、行业部门对违法占用宣传载体的医院提起诉讼。

  会议要求,各单位要联合执法,加大处罚力度,加强监督管理,让公益正能量占据户外宣传主阵地。按照“属地管理、部门主抓、全面清理、突出重点、依法行政”的原则,对未经审批擅自设置和未按审批要求设置的户外广告、野广告、虚假广告,男科、妇科、性病、皮肤科、肛肠等不雅广告进行专项整治,进一步加大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全国文明城市创建、“讲文明树新风”等公益正能量宣传。

  (遵义市文明办 陈贵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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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王晓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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