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文明办〔2018〕3号
关于深入开展机关部门、窗口单位文明指数测评的通知
县级机关各部门:
为贯彻落实全国文明城市常态化管理工作要求,进一步提升机关部门和窗口单位的文明形象,2018年将继续在机关部门、窗口单位中开展文明指数测评检查活动。行政中心大楼内各部门(单位)由县直机关工委、机关事务管理局及文明办组织测评;行政中心大楼外的部门和窗口单位由县文明办组织测评,每季度考评一次,测评结果将在媒体上进行公布,并纳入部门年度综合考核和文明单位考评成绩中。
请各单位继续以文明指数测评活动为载体,切实加强管理,不断提高单位的文明程度和干部群众的文明素质,提升机关部门、窗口单位的工作形象。
附件:1.县行政中心大楼内部门文明指数测评细则
2.县行政中心大楼外部门(单位)文明指数测评细则
长兴县精神文明建设委员会办公室
2018年2月28日
附件1
县行政中心大楼内单位文明指数测评细则
序号 |
项 目 |
考核内容 |
每项扣分值 |
1 |
态度和气(30分) |
工作期间工作人员态度和气、文明用语。 |
2 |
2 |
上班无吃零食、打瞌睡、大声喧哗、大音量播放音视频、玩游戏、玩手机(含手机游戏、刷朋友圈)等有损机关形象和影响办公环境的行为。 |
2 |
|
3 |
对来电来访,做到“三心”(热心、耐心、细心)、“五不”(不推诿、不扯皮、不拖沓、不敷衍、不刁难)、杜绝“四难”(门难进、脸难看、话难听、事难办)。 |
2 |
|
4 |
有禁烟标识、无室内吸烟现象。 |
2 |
|
5 |
环境和美(30分) |
物品摆放整齐;无积尘蛛网、地面无痰迹、茶渣、纸屑等垃圾;墙壁无乱涂乱画、乱钉乱挂、乱张乱贴等现象。 |
2 |
6 |
楼层走廊(含消防通道)畅通、有序、整洁,无乱堆乱放等现象;楼层公共卫生间、空调机房、强(弱)电井道间等无杂物存放及垃圾堆积等现象;无随地吐痰和乱扔瓜皮果壳、烟头等行为。 |
2 |
|
7 |
组织开展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讲文明、树新风”、“和beplay官网app ”等内容学习和宣传展示。 |
3 |
|
8 |
机动车按泊位规范有序停放,无越位停车、无堵塞消防通道和主要通道出入口、无压绿占绿停车及其他违章违规停车行为;非机动车按指定停车库和停车线停放,无任意停放。 |
2 |
|
9 |
空调运行时关闭门、窗;下班及时切断电器电源,随手关灯、关空调,无长明灯和电器空转等现象;不使用高功率电器;合理设置室内空调温度;无私拉乱接电线;不用消防水冲洗车辆,禁止在跌水池中洗车;水龙头随用随关。 |
3 |
|
10 |
管理和谐(40分) |
建立创建班子,创建活动年初有计划、年中有检查、年终有总结,有文明创建台帐。 |
3 |
11 |
投诉受理机制健全并有效落实(检查投诉记录),及时处理文明创建群众投诉件。 |
3 |
|
12 |
开展文明细胞创建活动,积极配合参与文明劝导、环境美化等志愿活动,做好和社区结对、行政村结对、路长制、卫生责任区等工作。 |
3 |
|
13 |
热心志愿活动,每月积极组织到社区共建单位开展志愿服务活动不少于一次,每少一次扣5分。 |
||
14 |
切实做好社区共建经费保障工作,按时拨付社区共建经费。社区已经开发票,到12月底仍未拨付的单位扣10分(该项为第四季度检查内容)。 |
||
15 |
积极参加路段长制志愿活动,每周开展路段长制服务活动不少于一次,每少一次扣2分。 |
||
加减分 |
1)报送文明创建信息(邮箱:cxwmb2014@sina.com),刊登在简报每篇加1分;刊登在网站上,每篇加0.5分,累计加分不超过3 分。 2)积极参加“书香长兴”建设,获“书香单位”称号加1分。 3)积极配合文明创建工作,并做出重要贡献的,视情况加1-5分。 4)上级布置有关文明创建工作,未积极参与实施或配合工作的,视情况扣1-5分。 |
附件2
县行政中心大楼外部门(单位)文明指数测评细则
序号 |
项目 |
考核内容 |
每项扣分数 |
1 |
态度和气 (30分) |
工作期间工作人员态度和气,文明用语,做到“三心”(热心、耐心、细心)、“五不”(不推诿、不扯皮、不拖沓、不敷衍、不刁难)、杜绝“四难”(门难进、脸难看、话难听、事难办)。 |
2 |
2 |
窗口单位投诉机制醒目,处理群众投诉及时(查看记录)。 |
3 |
|
3 |
积极参与文明劝导、环境美化等志愿活动。 |
2 |
|
4 |
做好与社区、行政村结对,共建经费按时拨付等工作,及时做好路长制、卫生责任区等工作。 |
2 |
|
5 |
吃零食、打瞌睡、大音量播放音视频、玩游戏、玩手机(含手机游戏、刷朋友圈)等 |
2 |
|
6 |
环境和美 (30分) |
组织开展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讲文明、树新风”、“和beplay官网app ”等内容学习和宣传展示。 |
3 |
7 |
“门前三包”和绿化养护到位,无乱堆乱放杂物。 |
2 |
|
8 |
办公桌(办公室内)物品放置整齐,至少抽三个办公室。 |
2 |
|
9 |
窗口大厅、办公室、厕所等无卫生死角。 |
2 |
|
10 |
做好单位生活垃圾分类公益广告宣传工作;单位生活垃圾处理有分类提示、分类设施、分类投放、分类收运和分类处置。 |
2 |
|
11 |
管理和谐 (40分) |
建立创建班子(或领导分工明确),创建活动年初有计划、年中有检查、年终有总结等。 |
2 |
12 |
收费窗口前设一米黄线,秩序规范。 |
2 |
|
13 |
窗口服务大厅工作人员着工作服,有上岗证。 |
1 |
|
14 |
单位投诉处理机制健全。 |
2 |
|
15 |
公共区域设置禁烟标牌(无室内吸烟) |
2 |
|
16 |
单位有食堂二证齐全、餐具消毒、建立购货台帐 |
2 |
|
17 |
机动车划分泊位、非机动车划分停车线,泊车规范。 |
2 |
|
18 |
文明单位建立道德讲堂(有活动计划、有场地) |
2 |
|
19 |
消防器材定期检查(查看记录) |
2 |
|
20 |
开展文明窗口、文明科室、巾帼文明示范岗等文明细胞创评。 |
3 |
|
21 |
开展文明单位创建工作,创建台帐记录及时。 |
1 |
|
22 |
热心志愿活动,每月积极组织到社区共建单位开展志愿服务活动不少于一次,每少一次扣5分。 |
||
23 |
切实做好社区共建经费保障工作,按时拨付社区共建经费。社区已经开发票,到12月底仍未拨付的单位扣10分(该项为第四季度检查内容)。 |
||
24 |
积极参加路段长制志愿活动,每周开展路段长制服务活动不少于一次,每少一次扣2分。 |
||
加 减 分 |
1)单位因文明服务不到位,被群众投诉政府阳光热线的,每次扣2分,被媒体曝光的,每次扣5分。 2)报送文明创建信息(邮箱:cxwmb2014@sina.com),刊登在简报每篇加1分;刊登在网站上,每篇加0.5分,累计加分不超过3 分。 3)积极参加“书香长兴”建设,获“书香单位”称号加1分。 4)积极配合文明创建相关工作,并做出重要贡献的,加1-5分。 5)上级布置有关文明创建工作,未积极参与实施或配合工作的,视情况扣1-5分。 |
长兴县精神文明建设委员会办公室 2018年2月28 日印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