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化全国文明城市常态化管理,全力树优全国文明城市标杆县,2019年二季度,县文明办、县机关事务管理局、县教育局等单位,组成联合检查组,对机关部门(单位、窗口)、建成区学校进行文明指数测评。现将结果予以公布:
2019年第二季度行政中心外机关部门(单位、窗口)
文明指数测评成绩
第二季度文明指数考核,共检查73个单位(窗口单位),经实地测评和综合评定,华夏银行等单位为优胜单位。成绩公布如下:
2019年第二季度行政中心机关
文明指数测评成绩
第二季度,对行政中心部门(单位)机关本级28个单位文明指数进行了测评。经实地检查和综合评定,县科技局等单位为优胜单位,成绩公布如下:
2019年度第二季度建成区学校
文明指数测评成绩
第二季度,对建成区学校文明指数进行测评,经实地检查和综合评定,电大学院、长兴二小、实验幼儿园等单位为优胜单位。成绩公布如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