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文明城市常态化管理第9次工作例会
会议纪要
为巩固全国文明城市创建成果,提升文明城市常态化管理水平,贯彻落实《湖州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以下简称条例),10月24日下午召开了全国文明城市常态化管理第9次工作例会。
会议听取了县创建办关于落实《湖州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职责分工建议方案的汇报。会议要求:一是要学好《条例》,要明确鼓励倡导的文明行为,学懂弄清明令禁止的不文明行为;二是要严格执法,相关职能部门要按照职责分工认真对照《条例》进行系统梳理,严格落实《条例》的执行;三是重点攻坚,以8个禁止为重点,坚持问题导向,加大力度攻坚;四是整体推进,县乡合力推进《条例》的落实,各单位要制定落实《条例》的细化方案,及时上报并召开专题会议全面部署;五是强化宣传,按照宣传方案的要求营造浓厚的氛围,提高市民对《条例》的知晓率和认知度。
会议听取了雉城街道关于光明路沿线的初步调查情况和工作建议的汇报。会议要求:一是疏堵结合,“疏”是商务局和雉城街道对钢材市场、木材市场摸清底数,要尽早提出选址及搬迁方案,“堵”是交警大队要对进出光明路货运车辆限行、限时、限高,严格管理确保光明路的畅通有序;二是规范管理,把光明路纳入城市道路进行管理,集中整治由县创建办牵头,综合行政执法局、雉城街道、交警大队、消防大队、市场监督管理局、商务局等相关部门参与。
会议听取了县创建办、市政环卫处、路灯处、园林管理局关于基础设施破损排摸情况的汇报。会议要求:一是明确主体,龙山街道、雉城街道基础设施破损问题由建设局负责修复,开发区太湖街道、画溪街道及其他乡镇(园区)自行修复,其他属政府部门的由相关单位负责整改,有商业主体的由业主自己负责修复,小区的问题有物业的由物业公司负责,无物业的由相关街道负责;二是分类处理,对排摸出的问题进行梳理,并分轻重缓急分类处理,对确实需要的,则加以修复;三是明确时间,在春节之前完成破损基础设施的修复工作;四是长效管理,交警大队、综合行政执法局、建设局要合理布局、科学设置停车位,停车位的基础材料要耐用,避免反复碾压、重复修缮,造成巨大的浪费。
附件
参会人员名单
县委 常委、宣传部长 沈洪峰
县政府 副县长 陈少鹏
县人大教科文卫工委 主 任 刘秋平
县文明办 主 任 杭巧勤
县创建办 主 任 叶爱斌
县政府办 秘书科 孙 磊
县法制办 副主任 施伟萍
县综合执法局 局 长 王惠芳
党委委员 孙建国
县信访局 副局长 潘向平
县直机关工委 党委副书记 钟应山
县公安局 副政委 吴利华
县司法局 党委委员 蒋新平
县建设局 园管局局长 肖樟富
县环保局 副局长 王洪斌
县交通局 党委委员 闵 俊
县商务局 党委委员 汪永忠
县水利局 党组成员 方 丹
县人社局 副局长 李祖良
县卫计局 党委委员 杨伯涛
县文广新局 副局长 陈新国
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党委委员 周 芸
县国土局 纪委书记 顾新荣
县交警大队 副大队长 薛 峰
县消防大队 大队长 徐 刚
县总工会 党组成员 陈德坤
团县委 副书记 陈 舒
县残联 党组成员 杨佰军
县红十字会 党组成员 黄德有
传媒集团 副总编辑 王志芳
城投集团 投资运营部部长 肖学舟
交投集团 党建指导员 周学良
公路局 副局长 沈建华
港航局 副局长 杨 勇
路灯处 主 任 张 洁
市政环卫处 主 任 李胜斌
园林管理局 局长助理 宋伟伟
卫生监督所 副所长 陆红妹
旅 委 科 长 郑冰倩
民政局 社事科科长 陈国民
县教育局 办公室副主任 潘益民
妇 联 陈彬意
煤山镇 人大副主席 范培强
夹浦镇 副镇长 臧小强
水口乡 人武部长 黄加鸣
泗安镇 党委委员 孙慧勇
虹星桥镇 人武部长 曹 杰
林城镇 党委委员 张诗曰
吕山乡 党委副书记 朱 宏
小浦镇 党委委员 张小平
洪桥镇 人大副主任 莫月华
龙山街道 党委副书记 孙 斌
画溪街道 人武部长 徐有林
雉城街道 党委委员 陈国平
南太湖 党工委委员 杨根荣
太湖图影 副主任 丁 慧
李家巷镇 创建办主任 徐 泉
太湖街道 创建办主任 周幼春
和平镇 王国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