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巩固和扩大全国文明城市创建成果,助力长兴“浙江省全域旅游示范县”建设,长兴县旅委通过强化组织领导、强化跟踪督查、强化宣传引导等举措提升文明旅游建设水平。
一是强化组织领导,建立健全工作机制。成立加大旅游企业四大建设、全面提升文明旅游水平工作领导小组,把提升旅游企业文明旅游建设水平工作作为今年的一项重要任务。制定《全国文明城市旅游企业常态化管理要点》(长旅〔2018〕14号)、《关于加大旅游企业四大建设 全面提升文明旅游水平的实施方案》(长旅〔2018〕39号)等实施文件,分类型细化责任要求,建立动态管控举措,加强对旅游企业文明旅游建设情况的监督和考核,把文明旅游建设工作纳入到对旅游企业争优评级的重要内容和测评体系。
二是强化跟踪督查,营造文明的旅游市场秩序。出台实施《2018年旅游质量监督工作方案》,开展全县旅游企业服务质量、文明城市、安全管理的暗访活动,1-6月印发2018年旅游服务质量监督通报的6期,检查问题54个,督促企业整改54个,整改率100%。联合市场监督、运管、公安、消防等部门形成工作合力,通过组织开展专项检查、突击执法、暗访等形式,重点打击“黑导” “黑社”、低价竞争、强迫购物、虚假广告宣传、超范围经营等违法违规行为,紧抓旅游企业安全生产,着力营造诚信旅游环境,1-7月共开展检查71次,检查单位533家次,各类隐患均实现“销号制”整改。
三是强化宣传引导,促进文明旅游意识形成。组织承办“文明旅游绿色出行”浙江启动仪式,现场发放文明旅游倡议书、宣传折页共计2.7万余份,通过倡议签名、文明宣传、游戏互动等形式,旨在提升游客文明旅游意识,深入贯彻“文明旅游、绿色出行”理念,引导民众争做文明游客。深入推动“厕所革命”,县旅委坚持深化旅游厕所积分制管理,以“厕所”为突破口,新建改建旅游厕所46座,目前已完成新建、改扩建旅游厕所21座(其中17座已投入使用),在建旅游厕所19座,通过完善旅游公共服务设施完善,植入“文明元素”,着力提升旅游景点品质,促进文明旅游意识形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