烟台市为重残儿童少年“送教上门”

重度残疾少年儿童像正常孩子一样“上学”将不再是“梦”,“送教上门”将实现这些孩子的学习梦想。5月20日,山东省教育厅发布《关于开展义务教育阶段重度残疾儿童少年送教上门服务工作的意见》,7月1日起施行,各市选取2-3个县(市、区)试点推广,符合规定的重度残疾少年儿童将接受每学年不低于216课时的送教上门服务。
每周送教两次,每学年不少于216课时
  什么样的残疾儿童可享受送教上门?按照《意见》规定,送教上门服务对象为不能坚持到特殊教育学校或者普通学校随班就读的、具有一定接受教育能力的义务教育阶段6-15周岁重度残疾儿童少年,包括在康复机构接受康复治疗和在儿童福利机构集中供养的残疾儿童少年。并且,送教上门服务遵循家庭自愿、定期入户、量身定制、免费教育的原则,以上门送教服务为主,以社区教育和远程教育为辅。《意见》中,对送教上门次数有了明确规定。每个服务对象每周送教2次,每次3课时,每学年不少于216课时。
“送教上门”将为重度残疾少儿建立学籍
  送教上门的对象依何来判?《意见》称,县(市、区)级残联将负责调查摸清本地区未入学适龄残疾儿童少年底数,将所调查人数登记分类,教育行政部门确定送教上门服务对象。并且要为重度残疾儿童少年建立学籍,统筹安排特殊教育学校和普通学校教育资源,指导特殊教育学校和普通学校开展送教上门服务工作。“送教上门”的具体教学工作由谁负责?特殊教育学校和有关普通学校将具体负责服务区域内重度残疾儿童少年的教学工作,制定送教上门实施方案,深入家庭、社区、康复及福利机构开展多种形式的送教上门服务。
7月起实行,各市选取2-3个县(市、区)试点推广
  按照《意见》规定,凡享受送教服务的残疾儿童少年生均公用经费参照特殊教育学校义务教育生均公用经费标准执行,2015年达到6000元并将逐步提高,已高于该标准的地区不得降低。适当提高孤独症、脑瘫学生生均经费标准。送教教师也将享受经费补贴,将给予送教教师合理的工作补贴和交通补贴。具体办法由各市确定。根据所辖区域内未入学适龄残疾儿童少年总数,统筹安排送教教师。送教上门将以试点带动方式开展,按照规定,2015年,各市要选择2-3个县(市、区)开展送教上门服务试点工作,2016年时将全面推开。山东省教育厅称,此意见将从2015年7月1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20年6月30日。(水母网 记者 徐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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