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普洱市全国文明城市建设工作,根据创文工作需要,普洱市创文办(市文明办)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1名公益性岗位人员。公告如下:
一、
招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坚持民主、公开、竞争、择优,坚持能力素质与职位要求相适应,坚持考试与考察相结合。
二、
组织机构
为加强市创文办(市文明办)招聘工作的组织领导,成立市创文办(市文明办)公开招考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以下简称“招考办”),负责考试工作的组织领导和具体实施工作。
三、
招聘岗位及条件
(一)招聘人数及岗位职责
招聘1名公益性岗位人员。工作内容主要协助做好市创文办(市文明办)常态建设全国文明城市相关日常工作。
(二)薪酬及福利待遇
1.薪酬待遇。应发工资(约4300元/月起,含五险)+工龄工资,试用期1个月。
2.福利待遇。正式聘用人员原则上周末双休、节假日正常放假,特殊时期按要求加班;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享受带薪休假;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享受工会福利。
(三)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无违法违纪行为。
2.全日制专科及以上学历,财务会计相关专业。
3.具有较强的政治素质,具有财务专业知识和技能,能熟练运用办公软件、财务软件,具有一定的文字表达和综合分析能力。
4.思想品德优良,有大局意识,服从管理,具备团队合作精神,积极进取,身体健康,能吃苦耐劳。
5.有行政事业单位财务工作经验、有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证书的优先录用。
6.城镇公益性岗位安置对象为在法定劳动年龄内的,有劳动能力和就业意愿且办理了《就业创业证》并在普洱市辖区内进行了失业登记和就业困难人员认定的就业困难人员,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人员:
(1)连续失业1年以上人员;
(2)男年满50周岁和女年满40周岁以上的城镇登记大龄失业人员;
(3)有劳动能力的残疾人;
(4)享受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人员;
(5)零就业家庭人员;
(6)连续失业3个月以上的易地扶贫搬迁至城镇的脱贫劳动力。
(7)连续失业6个月以上的应届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
四、
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方式:采用线上报名方式,应聘者将报名材料以文件夹压缩包形式发送至指定电子邮箱:peswmbzhk@126.com(请注明报名应聘类型:姓名+公益性岗位+电话)。同时接收报考考生自愿报名到市创文办(市文明办)实践学习。
2.报名时间:2023年8月30日至9月10 日。
3.报名材料:
(1)个人简历(需有户籍所在地、身份证号及本人证件照)1份;
(2)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复印件或扫描件)1份;
(3)报名公益性岗位人员须提供失业证(复印件或扫描件)1份。
邮件报名发送复印件或扫描件。报名资料必须真实准确,并与原件相符。
(二)资格审查
普洱市创文办(市文明办)根据报名材料进行资格初审,市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复审,对通过审核者通知进行考试。
(三)考试
由招考办综合考虑应聘人员综合素质、个人表现及成绩(笔试占50%,按笔试成绩1:2进入面试,面试成绩占50%)的方式进行招聘,考试时间、地点由招考办提前一天电话通知考生。
(四)决定人选
根据综合考试成绩,招考办按总成绩由高到低决定拟录用人员(总成绩分数相同的,综合考虑应聘人员综合素质、个人表现进行录用),拟录用人员自行体检。
考察、体检环节出现不合格或主动放弃的,是否进行递补,由招考办研究决定,递补人员由招考办征求市创文办(市文明办)意见后研究确定;如认为无适合人选的,该岗位可以空缺。
(五)考察
考察由用人单位按有关规定组织进行。
(六)公示及入职
拟录用人员由市创文办(市文明办)负责公示。对经面试、体检、考察合格的应聘者正式录用后,由市创文办(市文明办)按相关规定签订劳动合同。市创文办(市文明办)每年对聘用人员进行考核,合格者继续聘用,不合格者,不再聘用。
五、
其他事项
(一)相关信息通过普洱文明网发布。请考生主动关注上述网站发布的信息,并保证报考时所提供的通讯方式畅通。若因报考人员不及时上网查阅或通讯方式不畅通而造成的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行负责。
(二)应聘人员须严格遵守招考工作纪律,并确保所提交的各种信息、材料的真实性和准确性。在招考工作各个程序和环节中,若发生招考人员资格条件与招考职位要求不符的,招考办有权取消本次考试资格。若出现弄虚作假和违纪的,一经查实,严肃处理,并记入本人档案。
本方案未尽事宜,由招考办负责解释。
联系人:李路溪,联系电话(传真):0879-2189828。
普洱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指挥部办公室
2023年8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