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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洱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指挥部办公室公开招聘公益性岗位人员公告

发布时间:2021-05-12 来源:普洱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指挥部办公室

为进一步加强普洱市全国文明城市巩固提升工作,根据创文工作需要,普洱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指挥部办公室(以下简称“市创文办”)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2名公益性岗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办法

公益性岗位招聘工作坚持“公平、公正、公开、双向选择、择优聘用”的原则择优录取,根据资格审查、笔试面试和考察情况确定人员录用。

二、招聘岗位

(一)岗位及人数

招聘公益性岗位文职工作人员2名,工作内容主要为协助做好市创文办日常工作。

(二)薪酬待遇

1.试用期2个月,正式录用后实发工资2800元起,“五险”按规定执行。

2.正式聘用人员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享受带薪休假。

三、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无违法违纪行为。

(二)男女不限,大专及以上学历,专业不限,汉语言文学、计算机、文秘、行政管理、公共管理及社会工作等专业优先。

(三)思想品德优良,有大局意识,服从管理,具备团队合作精神,积极进取,身体健康,能吃苦耐劳。

(四)具有较强的语言表达、写作能力、较强的协调沟通能力和执行力,能熟练使用电脑和操作办公软件。

(五)有政府机关工作经验的优先录用。

(六)以下招聘对象同等条件下优先:

1.“零就业家庭”成员、享受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人员、“4050”失业人员、残疾失业人员及完全失去土地未就业的生活困难人员;

2.连续失业1年以上人员,需持有《就业失业登记证》,经就业经办机构核查,失业登记时间已连续达到一年以上;

3.残疾人、城乡居民低保家庭、连续失业1年以上的就业困难高校毕业生。残疾的需持有《残疾人证》、属低收入家庭的需持有《低保证》、属连续失业一年以上的需乡(镇)、社区未就业证明,并都需持有《就业失业登记证》,经核查,符合困难就业条件的。失去土地的要有政府相关部门土地完全被征证明及生活困难证明。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方式

采取现场报名、邮寄材料报名的方式。应聘者可本人或邮寄材料到报名地点办理报名手续。

2.报名时间及地点

现场报名时间:2021年5月13日至5月25日(上午9:00~11:30,下午15:00~17:00,节假日除外)。报名地点:普洱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指挥部办公室(普洱市北部行政中心市政府3-09)。

邮件发送材料报名截止时间为:2021年5月25日(请注明:姓名+应聘:公益性岗位人员;以邮件送达时间为准),邮箱:smwmb@126.com。

3.报名材料

(1)个人简历1份;

(2)身份证、户口簿(复印件或扫描件)1份;

(3)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或扫描件)1份;

(4)以上报名材料报名时均提交复印件,现场报名的现场查验原件,邮件报名的发送扫描件。报名资料必须真实准确,并与原件相符。

(二)资格审查

普洱市创文办根据报名材料进行资格初审,并报市人社局,对通过审核者通知进行笔试面试。

(三)笔试面试

(1)对资格初审合格的人员,进行笔试面试。笔试内容以公文写作为主,面试重点考察竞聘者的综合素质和专业水平,择优录用。

(2)面试形式、时间、地点由市创文办另行电话通知。

(四)考察

考察由用人单位按有关规定组织进行。

(五)确定聘用人员并办理录用手续

对经面试、考察合格的应聘者正式录用后,由市创文办按相关规定以劳务派遣形式签订合同。每年市创文办对聘用人员进行考核,合格者继续聘用,不合格者,不再聘用。

五、其他事项

(一)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取消聘用资格:

1.报考材料弄虚作假的;

2.有不良征信记录的;

3.法律、法规规定不准聘用的。

(二)因以上情形取消聘用资格的,可根据工作需要按成绩依次递补。

(三)本公告未尽事宜由普洱市创文办负责解释。

联系人:张李健,联系电话(传真):0879-2189829,13529756749。

普洱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指挥部办公室

2021年5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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