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届全国文明城市(区)名单(34个)
省会城市(6个):武汉市、南昌市、哈尔滨市、合肥市、西安市、沈阳市;
地级市(22个):威海市、潍坊市、广安市、许昌市、东营市、镇江市、绍兴市、濮阳市、岳阳市、金昌市、三明市、铜陵市、珠海市、株洲市、芜湖市、宝鸡市、无锡市、佛山市、泰州市、泉州市、温州市、漳州市;
直辖市城区(4个):上海市奉贤区、北京市海淀区、重庆市南岸区、天津市河西区;
县级市(2个):济源市、石河子市。
责任编辑:杨 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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