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经济持续快速发展,在很大程度上得益于有效的宏观调控。当前,适应和引领经济发展新常态,需要继续加强和改善宏观调控,更好发挥其稳增长、促改革、调结构、惠民生的重要作用。加强和改善宏观调控,可以从多个维度展开。以法治思维加强和改善宏观调控,使宏观调控在法治框架内运行,有助于优化调控制度和程序,创新和完善调控方式,稳定社会预期,提高调控效果。为此,需要将发展理念与法治精神相结合,加强宏观调控立法,依法有效实施宏观调控。
将发展理念与法治精神相结合。无论将宏观调控作为促进发展的手段还是经济治理的重要制度,其加强和改善都应体现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新发展理念,符合法治精神。例如,在创新发展方面,宏观调控应有助于经营模式变革、科学技术进步。无论运用财税调控、金融调控、产业调控等哪种具体调控手段,都应制度化、法律化,以更好符合调控法定原则,使各类市场主体形成明确稳定的预期。再如,在协调发展方面,宏观调控应有助于促进区域、城乡、行业等各个方面协调发展,而实施调控的各类主体及相应的调控手段和制度也需要在法治框架下相互协调,以更好发挥宏观调控的整体功能。
加强宏观调控立法。宏观调控是现代国家的重要经济职能,不断完善宏观调控是现代国家的重要职责和任务。加强宏观调控立法,符合宏观调控的特殊性和法治要求。事实上,宏观调控权作为现代国家主权的重要内容,是通过宪法以及大量具体的宏观调控立法得以实现和保障的。宏观调控要取得实效,就需要综合运用财政、税收、金融、产业、规划、价格等各类调控手段。这就要求从法律层面考虑宏观调控权的配置以及宏观调控的主体、职能、程序、责任等问题,完善调控体制机制,让各类调控手段协同发挥作用。在推进宏观调控整体立法或综合立法的同时,还应根据不同调控领域、调控手段的特殊性,制定具体的宏观调控法律规范,提高财政、税收、金融、规划等各类调控方式的法治化水平。
依法有效实施宏观调控。宏观调控作为宏观层面的间接经济调控,不同于微观层面的直接行政干预。因此,依法实施的宏观调控行为不同于具体的行政管理行为,不能把宏观调控等同于行政干预。使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决定性作用,必须加快转变政府职能,切实简政放权,坚决摒弃不当行政干预。也应看到,宏观调控是现代国家至为重要的经济职能,关乎国家能力的提升和目标的实现,只能加强,不能削弱。因此,需要对宏观调控加以正确定位,依法有效实施宏观调控,确保其在法治框架内开展,以切实保障市场主体的相关权利。依法有效实施宏观调控,应贯彻调控法定原则,不仅对各类调控主体及其具体调控权作出明确规定,而且对调控程序作出具体规定。目前,在某些立法中有一些调控程序的相关规定。今后应作出更为严格具体的规定,特别是预算审批、预算调整、转移支付、征税调整、货币发行、规划实施等方面的程序,需要在立法上进一步完善有关规定并严格执行。完善宏观调控程序规定的过程,也是创新宏观调控方式的过程。
(张守文 作者为北京大学法学院院长)
-
上一篇:
已是第一篇
-
下一篇:
- 管理的本质在于行(思想纵横)
已是最后一篇
- 管理的本质在于行(思想纵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