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惩戒”应向依法治理转轨
发表时间:2015-01-28    来源:京华时报

  继睢宁之后,南宁推出同样性质的诚信管理系统,展现了政府主导型信用体系的同构性,以及政府社会治理思路的单一。

  政府14个行政主管部门联手惩戒,87种失信行为被划分为三档并记不同分值,累计达到一定分值将被列入“黑名单”,影响评优评先、职称评定——近日,网上一组以《南宁市城市管理领域失信联合惩戒办法(试行)》为基础的“失信行为”漫画引发关注。

  争议随之而来,南宁市不少市民“点赞”,认为这是诚信建设的一次积极探索。同时也有网友质疑,这是“用行政手段来约束道德问题”,甚至有“一事双罚”的嫌疑。

  这一幕似曾相识。以城市为单位建立企业和个人的信用系统,南宁不是第一个吃螃蟹的。此前江苏睢宁建立的“大众信用管理打分评级系统”,就曾引起巨大的舆论声浪,也同样陷入一弹一赞两种解读,到底是“诚信创新”还是“道德绑架”,至今未有结论。继睢宁之后,南宁推出同样性质的诚信管理系统,展现了政府主导型信用体系的同构性,以及政府社会治理思路的单一。

  “单一”,其实正是人们质疑这种大众信用管理的出发点。一者,信用惩戒的对象庞杂,有单位有个人,有体制外有体制内,将体制内的赏罚手段,如评先进、评职称扩大到整个社会,是否合理?又是否有效?二者,失信行为多种多样,有违法有违规,有商业失信有道德失范,是否能以行政手段约之于一律?这种以行政手段包揽所有问题的方式又是否逾法越权?很显然,这些质疑背后,明显有对“大政府”式治理思路的不满,和对公权碰触私权领域的警惕。

  要摆脱质疑和可能产生的负面效果,需要细分治理对象,让“大一统”的手段向依法治理转轨。从漫画上看,信用惩戒的对象包括“违规排放污水”“未取得建设工程许可证擅自进行建设”等等,这些都是社会发展中饱受诟病的顽疾,能由“14个行政主管部门联手惩戒”,再好不过。对于企业的违法违规行为,保持这种针对行业的“黑名单”制度和联合执法的高效即可。而对于闯红灯、逆行等个人违法行为,亦可直接按照相关领域的法规处理,由诚信惩戒带来的震慑感,同样可以由高效、无死角的执法替代。

  总的来说就是,以现有法律法规划分的领域,来拆解“诚信惩戒”的对象;以严格缜密的执法,来替代明显带有体制内思路的惩戒方式。在这个“诚信系统”中去除上述这部分,剩下的领域,其实就不是政府适宜干涉的领域了。

  这个“剩下的领域”,可能是不文明行为,可能是道德失范,这在任何城市都是难以在短期内解决的问题,更不会自然贴合诸如“创建文明城市”的行政目标。如果真从长远来看,一个以法治思路治理的政府肯定会比一个以大政府逻辑治理的政府,更容易解决这个问题。(刘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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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桑小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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