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危难之中人之善良一闪,难敌悠悠岁月恶之腐蚀。”网友@董洁林的这句感叹,用在22岁青年雷楚年身上似乎非常恰切。 6年前,雷楚年是四川省彭州市磁峰镇中心中学初三的一名普通学生,在汶川大地震的生死时刻,他表现出超凡的沉着冷静,先后救出7名同学,成为人人称赞的“小英雄”;而在近日,据@成都商报报道,雷楚年涉嫌犯诈骗罪、伪造国家机关印章罪、伪造公司印章罪,已被提起公诉,可能面临10年以上的刑期。而昨日在庭审上,除对女友、胡某某及巫某某的诈骗,他对其他诈骗供认不讳。 英雄和嫌犯,这两种身份的反差令人惊诧,但它们之间却具有千丝万缕的联系。@成都商报报道,雷楚年正是仗着自己的“英雄”名气,和人吹嘘有关系、能办事,才因诈骗46.3万元而沦为阶下囚的。 翻看几年前的报道,雷楚年曾在做事迹报告时说:“那些天(指汶川地震期间),我经历了从未有过的磨炼。对友情的力量、亲情的宝贵和做一个对社会有用的人的责任感,我都有了更加深刻的体会。”如今,友情、亲情和社会责任感去哪儿了?让人深感惋惜。 “曾经热血的青年为何会演变成现在的模样呢?背后究竟发生了什么事情?金钱的魔力真的不可抵抗吗?是社会的错?还是自身的错?”@新浪阳江的发问,代表了许多人的疑问。但是,若想寻找到一个单一的答案,恐怕不容易。 雷楚年变了,他自己的“劣迹”是最直接的证明——据报道,因汶川地震时期的事迹而被保送重点高中后,雷楚年不仅没有好好学习,还经常逃课、打牌、泡吧、到处旅游,开豪车、住五星宾馆、坐头等舱。这些实实在在的花销,并不是一个“英雄”的“虚衔”可以应付得了的,这似乎是他想办法利用这个光环赚钱的导火索。 然而,这种改变究竟为何发生,除了其自身的因素之外,许多网友认为,对一个人生观、价值观尚未成熟的孩子来说,英雄的光环太重了。“梯子只能一格一格地爬,雷楚年却因为汶川地震而一下子收获了许多,他自己却不能正确面对给予他的这一切。”被雷楚年称为“黄哥”的黄老师这样分析。 网友@裹马对此深表赞同:是否英雄,媒体都不应过度褒奖,人性使然。尤其是对于孩子来说,在褒奖的同时,也应给予适当的引导。@东方网认为,对小英雄的关心与爱护,我们这个社会似乎还有瑕疵,荣誉过多未必是件好事,反而影响其成长与进步,如果在表彰之余,告诫他如何珍惜荣誉,如何遵纪守法,如何用学到的知识回报社会,恐怕不至于走到今天的这个地步。 当然,告诫和教诲是一个方面,而社会上他人的“捧杀”也是不容忽视的。那些看似是受害者的“被诈骗人”,实际上也是让雷楚年堕落的“帮凶”。他们怎么会相信英雄就可以办到非正常的事情?@光明网的评论引人深思:社会中存在甚至流行的把权力与非法所为联系在一起、把英雄与非法成就一些事情的能力联系在一起、把占有一些社会资源的人与一些特权联系在一起,进而认为特权就是法外之权的思维定式,就是英雄毁灭的滑铁卢。 这样的分析掷地有声,但“英雄之毁灭”的说法却不见得人人赞同。@军粉团认为,此事应辩证看待。“我们本来就只应景仰英雄之行,而非英雄之身。人总是有贪欲的,一时的壮举可敬,一生的坚守更应学。”故而英雄本就不是一个人可以佩戴一生的标签。“地震小英雄”林浩不读书进军影视圈也好,雷楚年“堕落”成为阶下囚也好,英雄本身也是多面的人,不论其之后道路选择的对错,他现在的行为可以被否定,其当初的英雄之举却总有被褒奖的价值。 然而,即便雷楚年只是一个普通的青年,在名和利的诱惑下走上犯罪道路也许不会引起如此轰动,但都同样令人痛心。但愿社会这所学校,能多教教年轻人如何坚守道德和法律,少给他们荣誉能用来作为替人办法外之事的幌子赚钱的错觉。(冯慧文) |
-
上一篇:
已是第一篇
-
下一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