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用评级怎能成公权私器
发表时间:2014-07-03    来源:郑州晚报

  新华网6月19日刊发一组信用体系建设的报道,让江苏睢宁县再次陷入舆论质疑风潮。该县4年前推出大众信用评级制度时,已被讥为“在发放良民证”。两次质疑的焦点完全一致:政府征信会导致公权侵犯私权。(7月2日《新京报》)

  睢宁县的这套“大众信用管理打分评级系统”,自2010年推行伊始就遭遇质疑。从表面上看,人们质疑的焦点有很多,包括评级标准有失妥当,信用数据缺乏透明,奖惩措施难以落实等等。但归根究底,政府行政思维主导,使得信用评级沦为公权的私器,从一开始就注定了其行之不远的命运。

  尽管睢宁推出信用评级制度的目的是纠正民风、官风,但政府牵头难以避免融入浓厚的主观色彩,更多出于方便政府管理的考量,而背离了信用体系的本意。比如,将招商引资、闹访缠访列为加分扣分标准,纯粹是为了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而与“信用”二字风马牛不相及;规定被评诚信级别在入学、就业、低保、社会救助等方面优先照顾,不诚信级别在资格审核、执照审核、政策性扶持、救助项目中不予考虑,则属于运用行政手段,对公众实行利益绑架,迫使其遵守所谓的信用标准。

  真正的信用制度,应该是“从社会上来,回社会上去”,由专业的社会中介机构采集和共享资信信息,把企业和个人的信用行为置于全社会的监督下,形成“守信者一路畅通,失信者寸步难行”的社会氛围。睢宁由政府主导的信用评级,从一开始就面临原点错误的问题。

  一方面,对“信用”的界定带有鲜明的政府立场,引爆了舆论对此的质疑浪潮。同时,诸如就业、低保是公民理应享有的权利,擅自决定“评级高者优先照顾、评级低者不予救助”,既违背了相关政策和法律法规,也无法赢得社会的认同,自然难以落实下去。此外,由于政府征信的不客观、不专业,相关数据完全是在行政内部封闭运作,无法服务于更多商业结构。当地银行负责人坦言,实际批贷中从未遇见谁因为在政府那套征信记录中有问题而被拒绝贷款。

  在美国、德国等信用体系发达的国家,征信机构都是独立于信用交易双方的第三方机构。我国国务院2013年施行的《征信管理条例》也规定,征信机构应当符合“公司法”规定的公司设立条件,还要经国务院征信业监督管理部门批准,睢宁由政府征信的做法显然不符合上述规定。对此,当地有关部门给出的解释是,“没有合适的第三方做这件事,各部门有信息壁垒,由企业去问政府部门要公民的违法违规记录基本不可能。”这固然是不争事实,但政府所要做的是消除各部门的信息壁垒,方便第三方机构采集公民违法违规信息,而不是自己赤膊上阵。

  遗憾的是,尽管遭遇质疑,睢宁的信用评级系统并未被废置,只是从高调推进,转为低调执行,在删除了与国家政策相抵触的内容后仅供干部选拔等方面参考。与其采取这种自我封闭的姿态,关起门来搞自娱自乐的游戏,不如开门听取民意,引入第三方征信机构,建立完善的信用评级体系,真正推动诚信社会建设。 (张枫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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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项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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