别让“特立独行”扭曲价值认知
发表时间:2014-06-18    来源:安徽日报

  最近有网友对两则热点新闻的反应,让人有点看不懂。一是,湖北潜江小学教师、基层干部危难关头挺身而出“争当人质”,有人不是赞赏见义勇为、谴责暴力行径,而是充满对嫌犯动机的猜测与同情,对细节的怀疑和否定。二是,演员黄海波嫖娼被警方抓获,就在人们批评其违法失德之时,有人不光喊“黄海波挺住”,甚至把他捧为“娱乐圈典范,业界的良心”。

  “争当人质”遭质疑,卖淫嫖娼被“力挺”,这样的咄咄怪事已不是头一遭。近的如,今年年初东莞掀起了扫黄风暴,这本是维护社会治安、铲除丑陋现象的好事。可就在人们拍手称快之时,有人对扫黄行动极尽挖苦,呼唤“东莞挺住”,甚至还抛出了各种怪论歪理。远的如,去年北京首都机场爆炸案告破,本来施暴者应该受到强烈谴责。可有人因施暴者身有残疾、屡次维权未果而对其不吝同情……形形色色,五花八门,让人不得不质疑:道德良知哪去了?法治精神又被置于何地?

  对道德善举无端猜疑、对丑恶行为格外宽容,凸显的是一些人的反常心态。或逗闷子、寻开心、“娱乐至死”,或抓眼球、博关注、哗众取宠,更或热衷所谓的“特立独行”,追求所谓的“特见独识”——对什么事情都习惯性地 “不相信”,对任何问题都不自觉地“唱反调”——“你说东,他偏说西;你说打狗,他偏要撵鸡”。总之,只要惊世骇俗就奉若至宝,只要与众不同就趋之若鹜,至于是否违背客观事实,是否悖离道德良知、法治精神,则不在其关心之列。沉迷日久、浸润日深,以至于认为是非善恶、真假美丑没有客观标准,全凭个人喜好,摇唇鼓舌之间可以颠倒翻转;对丑恶现象的容忍没了底线,黑白混淆,暴力实施者甚至成了同情对象。

  是与非没有分别、善与恶等量齐观,只会导致价值虚无。价值多元时代,对同一件事情、同一个问题,每个人的看法不尽相同,甚至可能截然相反。我们应该承认这种差别,但这并不意味着是非善恶可以随己所好,想方就方、想圆就圆。正如每个人心中都有个关于事实真相的定义,而实际情况到底如何,最终要看客观现实,而不是靠主观臆断。是非自有公论,公道自在人心,绝不是谁说对就对、谁说错就错,更不能把对当错、视善为恶。如果每个人都把个人观点当成了标准,那就意味着没有标准;“此亦一是非,彼亦一是非”,终将“无是无非”。

  是非不辨、善恶颠倒,只会带来价值混乱。法治社会,表达的渠道越来越多、自由度越来越大,“尽管我不同意你的观点,但我誓死捍卫你说话的权利”。然而,这并不意味着,可以不问是非、不辨黑白,甚至颠倒是非、混淆黑白。实际上,任何一个观点、任何一种表达都应有限度、有底线——起码不能背离人间正道、违背法治精神、突破社会底线。从某种意义上,对暴力实施者的同情就是对法治精神的丢弃,对见义勇为者的质疑就是对道德良知的伤害。长此以往,不仅会让遵纪守法之人寒心,更会让人们对是非、善恶的评判出现混乱、乃至颠倒。

  任何一个理由,都不应成为违法失德的借口;任何一个社会,面对丑恶现象,都应该表现出鲜明的价值立场。违法受惩罚,是法治的应有之义;失德被谴责,是道德的起码要求。对违法失德行为越宽容,只能说明价值取舍越混乱,而不是其他;对黑白颠倒的观点越追捧,只能说明价值认知越扭曲,而不是其他。康德说,理性的人应该敬畏两种事物——“头上灿烂的星空,心中的道德律”。道德被敬畏,才能指引生活;法律被遵守,才能维护公序良俗。因此,无论是出于何种心态的歪理怪论,都该少些,少些,再少些。 (张永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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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路 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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