纵观2012网络风云,毋庸置疑,互联网已经成为释放中国社会“正能量”的一个重要平台。无论是突发灾难中的守望相助,还是公益行动中的慷慨解囊;无论是网络问政中的良性互动,还是微博反腐中的锲而不舍,这种“正能量”在一系列网络事件中得到施展和印证。 不过也要清醒地看到,我们在享受网络带来的巨大便利、感受网络的“正能量”的同时,在保护公民隐私、维护网络安全、促进网络健康发展等方面也面临一些新情况、新难题。在新媒体蓬勃发展的时代背景下,十八大报告中提出,“加强网络社会管理,推进网络依法规范有序运行”,显得尤为必要和紧迫。虚拟社会与现实世界一样,要遵守法律法规约束;网络“正能量”的持续释放,更是离不开法治护航。 新近发生的一些网络事件中,有不少案例暴露了网络立法上的缺陷、守法上的缺憾、执法上的缺位。网络公关的“有偿删帖”,引起论者对《侵权责任法》中关于网络删帖规定瑕疵的探讨;“房婶”在“表叔”、“房叔”后被曝光,引发论者对“躺着中枪”的当事人隐私保护、对公众舆论被恶意操纵的反思;普通公民深陷“艳照门”,引来论者对围观者的低级趣味和窥私心理、对不良信息泛滥传播的拷问……如果没有可操作性强的法律法规为依据,如果没有对法律制度保持足够的敬畏,如果没有对违规者作出严厉的惩戒,网络“正能量”就会轻而易举演变成“负能量”,煽动社会负面情绪,甚至形成网络暴力,对他人、对社会造成严重的负面伤害。 法治是治国理政的基本方式。用法治护航网络“正能量”,说到底就是正视网络行为的公共性和社会性,厘清虚拟社会的法律边界,明确互联网上的权利与义务。其首要问题是确保网络涉法问题有法可依,立足新问题新情况,借鉴国外实践经验,建立健全互联网法律制度;关键环节在于法律落实的强度和力度,保持制度刚性,做到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最终目标是达到对全社会的普法效应,威慑惩戒违法行为,提高公民法律素养和权利意识,依法管理和使用互联网。 虚拟社会是现实社会的另一个侧面,更是现实社会的延伸。对于一个网民数量超5亿的互联网大国来说,在法治护航下持续释放网络“正能量”,才能凝聚建设和谐社会的持久动力。(任 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