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河北省石家庄市在全国文明城市创建工作中大力开展交通路口整治行动,积极践行“以人为本,方便出行”的工作理念,按照《城市道路交通文明畅通提升行动计划(2017—2020)》要求,在规范交通设施、严格路面管控、开展教育引导、广泛宣传提示等方面持续发力,用“绣花的精神”,精心疏导交通、精准治理拥堵,进一步提升城市道路交通治理水平和快速通行能力。
一、夯实基础,交通设施建设迈上新台阶
对照国家建设标准,全面规范交通基础设施建设,科学优化城市道路交通路网,精准设置交通路口标志标线,正确引导市民安全快速出行。一是提升交通设施规划水平。在主次干道完善机非分离、人车分离等物理隔离设施,全市共安装道路中心、机非、便道护栏18.5万米,实现了行人、非机动车、机动车各行其道,通行空间有效分离。2018年以来,新增机动车禁停标志439块、标识牌2040套。同时,根据不同路段需要,设置潮汐车位、免费车位以及3分钟、15分钟临时车位等,共设置各种车位20000余处,有效缓解了部分路段停车乱、停车难问题。二是实行重要路口“一口一策”。按照不同路口的通行需要,分类别划分各种区域,避免逆行、闯红灯、越线停车等交通违法行为的发生。根据路口交通流量流向需求,合理配置交叉口进口导向车道数量,设置直右共用、可变车道、借道左转等车道,进一步提高交通路口空间利用率和通行率。三是合理设定信号通行时间。合理设置行人安全岛、驻足区等二次过街以及“蓄水式”放行等交通组织方式,推广使用行人二次过街信号控制方式,实行机动车右转指示信号灯控制、非机动车信号灯先启等方式,解决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通行交织冲突问题。
二、严格执法,整治交通违法取得新进展
坚持严管严控,制定出台重点举措和最严交规“双20条”,完善处罚机制和技术手段,坚持学罚结合,提高交通参与者守法意识。一是“人脸识别”显神通。从2018年6月开始,公安交管部门积极推动“人脸识别”系统推广应用,实现了对行人闯红灯交通违法行为的自动抓拍,对于违法事实成立的本市人员进行处罚。同时将违法行为在路口大屏滚动播放,予以曝光。目前,共曝光违规人员444人次,处罚275人次。二是“三选一”方能过岗。对行人和非机动车违法行为亮出“三招”。“第一招”接受现金处罚;“第二招”抄写交通安全常识并签署承诺书,现场接受交通法规教育;“第三招”协助交警义务值勤半小时,参加交通实践活动。违法者三项选其一,否则不过岗。每年查处行人交通违法1.6万余人次、查处非机动车交通违法3万余人次,形成了强有力震慑,打造了路口井然有序的通行秩序。三是文明单位受影响。将遵守交通法规情况列入党员日常教育管理的重要内容,作为文明单位评比考核条件。所有接受处罚人员全部进行实名登记,凡是不遵守交通法规,受到公安交管部门处罚的党员干部,由其所在单位党组织视情况采取批评教育处理措施,并记录在案,列入党员民主评议内容。本人及所在党支部不得在当年参评本单位、本系统“优秀共产党员”“优秀党组织”评选活动。被公安交管部门处罚三人(次)以上的单位取消参评文明单位资格或摘牌。
三、全员发动,文明交通创建形成新共识
公安交管部门组织协警、协管员、保安、党员志愿者、社会公益组织、驾校学员等,共同参与文明交通引导工作。一是党员志愿者率先垂范。每个月第一个周六为“党员志愿服务日”,全市机关事业单位党员干部,在志愿服务日轮流到市区各交通路口,协助交警引导行人出行,维护交通秩序。近3年来,党员志愿者参与交通志愿服务活动近45万人次,充分发挥了党员的先锋模范带头作用。二是社会各界广泛参与。积极动员社会各界力量,发动辖区办事处、学校、公益组织等,参与文明交通创建活动,近年来社会各界志愿者有近20余万人次参与交通路口志愿服务活动,形成了人人参与、共创共建的良好局面。三是共建单位定期参加。公安交管部门和石家庄市大中院校建立共建单位,发动院校学生有组织、成建制到重要路口参与交通秩序维护。近年来,共建单位、驾校学员有100余万人次参与交通秩序整治,起到了很好的社会效果。
四、营造氛围,宣传文明交通呈现新气象
宣传落实《石家庄市公共文明行为条例》,线上线下同时发力,全方位、多角度、深层次开展文明交通宣传活动。一是加大媒体宣传力度。广播、电视、报纸等开设《天天说交通》《交管直播间》等专题专栏,宣传交通法规和文明行为,组织专家对交通事故案件进行分析,提高交通出行人文明交通和安全出行的意识。公安交管部门利用官方“双微”平台、抖音、快手等新媒体实时进行文明交通宣传,赢得了社会大众广泛认同。二是扩大社会宣传范围。利用商业LED大屏、沿街电子显示屏、楼宇电视等载体滚动播放《最严交规20条》等内容;在市区重要路口设置公益广告,配备宣传展板和宣传品,利用广播喇叭,循环播放交通文明知识,提醒行人、非机动车等,进行文明交通宣传。公安交管部门15辆交通宣传车、移动抓拍车在全市主次干道流动巡逻,循环播放交通教育宣传片,抓拍行人、非机动车交通违法行为。三是丰富宣传活动形式。开展文明交通“七进”活动(进企业、进校园、进机关、进社区、进农村、进家庭、进公共场所)。组织开展交通违法和不文明交通行为“随手拍”活动,实行举报有奖,平均每年群众举报4500多起,有力促进了交通秩序好转。(河北省石家庄市文明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