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广西壮族自治区桂林市公安交警部门按照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的“政治建警、改革强警、科技兴警、从严治警”的新时代公安工作16字方针,结合全国文明城市创建工作,聚焦主要交通路口的行人、非机车闯红灯,非机动车不各行其道、逆行以及汽车不礼让斑马线、乱停乱放等“交通顽疾”,坚持长效管理和创新提升,积极打造以秀峰区丽君路口为代表的一批“文明交通示范路口”,取得了较好的工作成效。
一、创新勤务管理模式
一是推行路口包联责任制,由辖区交警大队领导、片区中队长分别担任巡长、点长,落实勤务定岗制度。交通高峰期和平峰期,分别由1名责任领导、3名辅警、多名交通安全劝导员和1名以上警力,负责管理路口交通秩序,严查各类交通违法行为。二是每天调取、抽查前期路口视频,记录路口交通违法类型、起数,每周形成路口管理情况通报,指出问题,提出改进意见。三是每周召开创城交通秩序长效管理点评会,对各重点路口管理效果进行综合评比排名,每月颁发创城交通秩序长效管理“流动红旗”,并落实各项绩效考评、评优评先等奖惩措施。
二、创新交通违法查纠方式
在各主要路口设置交通违法学习教育点,由行人、非机动车违法当事人选择抄写交通法规、保证书,站街参与交通劝导,或者接受罚款处罚。对机动车违法停车行为,除对车辆采取拖移措施外,还大范围采取锁车器对违停机动车予以锁定,交通违法当事人在接受处罚前,也集中组织开展文明交通学习教育或者参加路面劝导活动。从2017年起,交警部门全面启用城区电子监控设备,坚持开展对机动车不礼让斑马线的“视频会战”,整治效果十分明显,机动车不礼让斑马线查处量由2017年的将近13万起下降至2019年的1万余起。同时,定期将处罚公交车、出租车以及公务车辆违法信息转递至交通部门和相关单位,提高违法成本,形成叠加惩处效应。
三、创新文明交通劝导工作
近年来,交警支队联合市文明办、市道路运输管理处出台《桂林市机动车驾驶学员参与文明交通教育实践活动实施办法》,将实地开展体验式文明交通劝导活动作为机动驾驶培训和考试的一项课程内容固定下来。还联合多部门下发文件,将活动课程次数和时间延长,进一步提升学员的知晓率与参与度。目前,全市已超过50万名学员参与了活动,学员在自身受到文明交通教育的同时,也积极影响和带动其他交通参与者和身边广大群体践行文明交通行为,活动得到社会各界的一致好评。
四、创新路口交通组织方式
对老城区道路基础条件有限、交通流量大、人车混行、交通拥堵情况较为突出的交通路口进行精细化管理。一是时间上“分秒必争”。对路口信号灯进行动态配时及相位优化。二是空间上“寸土不让”。对路口进行精细化设计,尽可能利用路口安全区域,将非机动车等待区整体前移,施划彩色地面涂料,设置非机动车直行、左转等待区。针对丽君路口等老城区路口部分非机动车驾驶人在路口反向骑行经过斑马线掉头的现象,对路口进行了精细化改造,在人行横道和机动车停止线之间设置非机动车掉头专用车道,在车道内施划非机动车标示、导向标线,并在路口机非隔离带上设立提示标牌,提醒过往机动车注意让行。三是措施上“精雕细琢”。利用交通标线和隔离设施合理渠化交通等措施,规范路口车辆通行秩序,提高路口蓄车能力和通行效率。四是宣传上“无微不至”。在路口行人过街红绿灯显示屏处设置文明交通提示字幕,播放文明交通温馨提示广播,推动文明交通理念入脑入心。
通过公安交警部门坚持长效管理、综合施策,目前,秀峰区丽君路口等老城区交通路口机动车守法率达到100%,非机动车、行人守法率和机动车礼让率达到98%以上,文明交通出行良好风尚在路口蔚然成风。(广西壮族自治区桂林市文明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