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虚假诉讼要建失信人名单

发表时间:2022-10-21 10:12:00 来源:太原文明网
 通过建立虚假诉讼失信人名单制度等多项举措,虚假诉讼行为今后将得到我市各级法院更为严厉的惩罚。9月21日,市中院召开有关工作会议作出具体部署。

  据悉,严惩虚假诉讼的措施主要包括:加强对虚假诉讼参与人的惩戒力度、建立虚假诉讼失信人名单制度。法院根据民事诉讼法有关规定,对虚假诉讼参与人依法予以罚款、拘留。涉嫌犯罪的,移送公安机关立案侦查,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法院将虚假诉讼参与人列入失信名单,逐步开展与现有平台和社会信用体系的接轨工作,进一步加大惩戒力度。

  “虚假诉讼”,是指民事诉讼当事人或者其他诉讼参与人,虚构事实或者伪造证据,捏造民事法律关系,恶意提起民事诉讼,或者以基于捏造的事实作出的仲裁裁决、公证债权文书等申请执行,或者在民事执行过程中以捏造的事实对执行标的提出异议、申请参与执行财产分配,意图使人民法院作出错误裁判、调解或者执行法律文书,妨害司法秩序,侵害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或者他人合法权益的行为。(太原日报)

虚假诉讼要建失信人名单

发表时间:2022-12-08 09:25:08来源:太原文明网

 通过建立虚假诉讼失信人名单制度等多项举措,虚假诉讼行为今后将得到我市各级法院更为严厉的惩罚。9月21日,市中院召开有关工作会议作出具体部署。

  据悉,严惩虚假诉讼的措施主要包括:加强对虚假诉讼参与人的惩戒力度、建立虚假诉讼失信人名单制度。法院根据民事诉讼法有关规定,对虚假诉讼参与人依法予以罚款、拘留。涉嫌犯罪的,移送公安机关立案侦查,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法院将虚假诉讼参与人列入失信名单,逐步开展与现有平台和社会信用体系的接轨工作,进一步加大惩戒力度。

  “虚假诉讼”,是指民事诉讼当事人或者其他诉讼参与人,虚构事实或者伪造证据,捏造民事法律关系,恶意提起民事诉讼,或者以基于捏造的事实作出的仲裁裁决、公证债权文书等申请执行,或者在民事执行过程中以捏造的事实对执行标的提出异议、申请参与执行财产分配,意图使人民法院作出错误裁判、调解或者执行法律文书,妨害司法秩序,侵害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或者他人合法权益的行为。(太原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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