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义安区法院经第三方评估后,通过某司法拍卖平台对被执行人名下一辆小型汽车拍卖,一竞拍人拍得后拒不缴尾款,将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据了解,义安区法院将一小型汽车以309014.10元的价格作为起拍价进行公开拍卖,竞买人缴纳了30000元保证金后,经1次竞价,以312014.10元的最高价竞得。竞拍成功后,经该法院多次催告,买受人在催告指定的期限内拒不缴纳尾款,依据相关法律规定,其行为已构成悔拍,其缴纳的保证金将会被法院没收。若重新拍卖价款与原拍卖差价悬殊,保证金不足以弥补的,买受人须补交;拒不补交,将承担相关的法律后果。
法官提醒,竞买人在竞拍前一定要认真阅读拍卖公告,全面了解拍品,理性参与竞拍,竞拍成功后不可轻易悔拍,以免给自己造成不必要的损失。(铜陵日报 王桂姣 杨竹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