又到一年3·15。第42个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到来,今年的活动主题是“激发消费活力”,倡导商家坚持诚信理念,注重售后服务,不断提升产品和服务品质,让消费者敢消费、愿消费,乐享高品质消费。
3月13日,河北省邯郸市邯山区市场监管局贸易分局的工作人员在指导火磨小学的学生辨识安全食品的方法。新华社发(郝群英 摄)
3·15作为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已经成为人们生活中一个特殊“节日”。在市场经济中,消费者是推动经济增长的关键性力量,而保护消费者权益则是维护市场秩序和社会公平的基石。一年一度“3·15”之所以会备受人们的关注,就是因为消费者希望拥有一个优质的、诚信的消费环境。因此,越是促消费,越要讲诚信,越要维护好消费者权益,越要营造一个全社会处处时时讲诚信的浓厚氛围。
古人云,“人而无信,不知其可也”。诚信既是个人立身之本,也是社会良序发展的基石。进入新时代,诚信也成为了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的重要内容。从加强顶层设计,推动把《新时代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关于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高质量发展促进形成新发展格局的意见》落到实处,到深入开展“诚信建设万里行”“诚信兴商宣传月”等活动,再到每年评选和发布年度“诚信之星”,我国的诚信体系建设呈现出日趋完善的发展态势。随着“四梁八柱”的形成和诚信之风的蔚然成风,诚实守信、履约践诺已经成为全社会的价值追求和自觉行动。
诚信“有形”,更“有价”。诚信对企业而言,是发展的基石和对外的品牌形象,它不但能提高企业的竞争力,推动企业可持续发展,还有助于建立和谐的消费关系,切实提升消费者信任度,最终助力企业实现长远发展。正所谓,只有让消费者满意,尊重消费者,企业才有望做成“百年老店”。再往细里说,诚信经营,和谐经营的重点在于明码标价、信誉至上,不欺客宰客、不纠缠顾客、不缺斤少两、不掺杂使假、不虚假宣传、不夸大宣传。既要热情周到待客,细致周密服务,真正做到“礼仪待宾客”,又要认真对待消费者投诉,认真核实,积极解决,保障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当前,我国正处在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上,推动实现高质量发展,就必须不断增强经济的内生活力,扩大内需的“一池春水”,营造诚信的营商环境就显得格外重要。“激发消费活力”,这正好契合了当前推动消费持续升温的客观需求和广大消费者的心声期盼。我们期待也有理由坚信广大商家会不断擦亮诚信“底色”,始终坚守产品质量第一、服务质量第一的经营理念,让消费者放心消费,激发更强消费活力。(何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