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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场婚礼符合村规民约
发表时间:2024-05-13 来源:咸阳文明网

  5月8日中午,兴平市庄头镇于岳村,在来宾的祝福声中,1对新人喜结连理。

  喜庆的氛围中,于岳村党支部书记宗院养忙着清点帐篷下的餐桌数,查看摆放的菜品和糖果情况。

  “20张圆桌不多不少,烟酒档次和数量也符合标准。”他说,依据村规民约,红事不超过20席,每席300元标准,按照8个凉菜、8个热菜配备,香烟10元标准,这场婚礼符合“约定”。

  过去村里每逢“红白事”攀比风重、浪费大、礼金无标准、村民负担重。如今村党支部牵头,成立由老党员、老教师、乡贤等组成的红白理事会,明确婚丧事宜规定、办事程序、礼金数额、宴席标准、奖惩措施等,并全部纳入村规民约管理。

  宗院养介绍,村民操办婚礼应提前1周向理事会申报,操办白事应在第一时间报备,红白理事会成员入户宣传注意事项,并现场监督操办情况,礼金按照“红事”100元、“白事”50元的标准执行,风气转了,大家的压力也减轻了不少。

  “原以为女方家里有啥特别的讲究,没想到和媳妇一商量,竟然不约而同。”新郎王帅卓说,媳妇家是邻村的,她们村里也有一整套详细的村规民约,这场婚礼办下来,能节约2万多元。

  据了解,庄头镇以红白理事会建设和运行为抓手,深入推进移风易俗工作,印发《关于进一步推进建立红白理事会和修订村规民约工作的通知》等文件,明确红白理事会建设标准、制度章程和运行规程。同时指导各村组建劝导队,对即将操办婚丧嫁娶事宜的村民进行事前宣传引导,把“抵制大操大办、反对铺张浪费”纳入村规民约内容,营造革除陋习、共建文明的良好氛围。目前,全镇10个行政村全部成立了红白理事会,覆盖率达到100%。

责任编辑:宋 凯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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