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构建党风廉政建设的社情民意调查机制:党风廉政建设按下民意“表决器”
发表时间:2015-05-05    来源:人民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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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党的十八大以来,各级党委都将党风廉政建设作为一项重要工作来抓,然而,怎样才能紧紧抓住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的“牛鼻子”?怎样才能督促各级党委牢固树立“抓好党建才是最大政绩”的观念?四川正在探索推行的党风廉政建设社会评价机制,成为推动主体责任落实的有力抓手。

 党风廉政建设怎样量化评价?

  委托第三方机构做民意调查

  四川党风廉政建设评价机制是在实践中不断探索的成果:从最初召开会议开展集中测评,到后来针对当地“两代表一委员”开展的问卷调查,再到针对上级纪委委员和纪检监察机关开展的专业评价,都因为评价标准难以量化,考核体系较为封闭,责任追究不够刚性等原因而取消。

  “习近平总书记多次强调,群众满意是我们党做好一切工作的价值取向和根本标准。党风廉政建设成效如何,不是我们各级党委政府、纪委自己说了算,必须把监督权、评判权真正交给群众,以人民满意作为检验工作的最高标准。”四川省纪委主要负责人说。

  对此,四川省纪委推出党风廉政建设社会评价体系,设置重视度、遏制度、廉洁度、信心度4个一级指标及15个二级指标,满分为100分。二级指标根据评估成效的需要、群众认知度以及突出重点等需要划分不同权重,如党委落实主体责任重视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纪委落实监督责任情况等5个指标分别占10分;查处违纪违法案件力度、推进作风转变的成效等10个指标分别占5分……

  那如何保证民意调查客观、公正?

  为提高调查的公信力和科学性,四川省纪委委托第三方机构——省社情民意调查中心组织实施社会评价民意调查。“刚开始,有些区县对我们的调查方法和结果有质疑,当他们来调查中心了解后就打消了疑虑。”省民调中心副主任杨宜武说。

  能够令人信服,源自于民调中心“过硬”的调查方法。调查中心通过计算机在全省21个市(州)、183个县(市、区)随机抽取群众进行电话访问,每次完成3.66万个样本。调查过程采用督导员、访问员、复核员、数据员分离制,省纪委派驻省统计局纪检组对调查全过程进行监督。系统自动剔除受访者回答“不清楚”和“不了解”的样本,以及15个二级指标全打满分或者零分的样本,以进一步降低调查误差。最终,形成调查结果进行全省排名。

  四川纪委副书记郑东风说:“2013年,深化社会评价工作被写入省委十届三次全会决定,正式上升为省委决策,成为四川落实两个责任、全面从严治党、践行群众路线、巩固党的执政根基的有力抓手。”

社会评价结果怎样运用?

  排名靠后取消评优资格,对党政主要领导诫勉谈话

  “评价不是目的,而是要最大化运用评价结果,推动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的落实和各项工作的改进。”郑东风说。

  省民调中心对调查数据进行统计分析,21个市(州)、183个县(市、区)都有属于自己的综合评价结果、分项评价结果,以及在全省的具体排名。省纪委将各市州、县区综合评价结果及全省排名向省委报告,年度评价结果纳入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所占分值不低于30%;取消年度综合排名最后一位的市(州)和排名最后三位的县(市、区)党政领导班子及成员一年内评先评优资格;对连续两年排名最后一位的市(州)和最后三位的县(市、区)党政主要领导进行诫勉谈话,诫勉期内不得提拔任用。与此同时,省纪委会将评价结果向省委组织部、省人社厅通报,以作为干部考核任用及评优的参考。

  开展社会评价工作以来,四川先后取消了3个市(州)、9个县(区)党政领导班子及成员一年内评先评优资格,对连续排名靠后的1个县党政主要领导进行了诫勉谈话。

  也许有人疑惑:社会评价毕竟是匿名调查,如此运用评价结果,是否足够审慎?

  实际上,四川每年进行两次社会评价调查,5月份开展第一次调查仅作为参考反馈给市县,给其一定的整改时间,当年11月开展的第二次调查方作为真正的排名依据。

  “不排除社会评价的排名存在偶然性因素,但是连续多次排名在后,那就有了必然性,表明当地党委政府的工作出了问题。”郑东风说,“另一方面,近年来的调查结果与省纪委平时了解掌握的各地党风廉政建设情况也基本吻合,相互得到了印证。”

  在采访中,记者了解到这样一则故事,印证了社会评价的有效性:有一个县在之前的评价排名中都表现不错,但有一次却出现了大幅度下降。原来,为了整治县容县貌,当地政府强行拆除了临街住房的门窗防护栏,群众对此多有怨言,这一点马上就反映在了当年的社会评价中。

 市县怎样看待评价结果?

  让群众在身边事中感受党委政府工作的改善

  “从曾经排名垫底到跻身全省21个市(州)第六,这对内江来讲既难能可贵,更面临挑战。”谈到2014年度全省党风廉政建设社会评价结果时,内江市委书记彭宇行感慨。面对曾经的落后排名,内江市委把党风廉政建设和经济发展、社会稳定、民生改善放在同等地位,狠抓责任落实,社会评价排名才有了这样的提升。

  内江市的变化颇具代表性。省纪委通报反馈社会评价结果和排名,推动了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压力的层层传导,倒逼各地党委书记像重视经济建设指标一样重视党风廉政建设指标,切实担负起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促进党风政风的改进。广元市委书记马华坦言:社会评价就是戴在党委书记头上的“紧箍咒”,排名靠前的要保位次,排名靠后的要升位次,谁也不敢懈怠。事实上,市(州)党委书记不仅要对本市(州)的省内排名负责,还要关心其所管辖的县(区)排名,如成都市建立了党风廉政建设约谈制度,对社会评价排名靠后的区县进行约谈督促整改。

  如此一来,县委书记就要面临着来自省、市两级的压力。

  “当初对社会评价的权威性是有疑问的,但现在看来,社会评价可以说是当地党风政风的‘晴雨表’,我对新津现在排名第73位心服口服。”新津县委书记夏先义说,“我们对照反馈意见进行整改,这为我们改进工作提供了参考。”针对反馈意见中有关基层腐败和政务不够公开透明的问题,新津县加大了对乡村腐败案件的查处力度,同时加强政务公开力度,重视提高重大决策群众参与度等。由此可见,社会评价机制搭建了一个群众表达诉求的渠道,有助于推动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

  中江县在全省183个县(市、区)中2013年度排名27,2014年度则上升到13名。中江县委书记刘应刚坦言:“我认为群众评判的不仅是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更是对党委政府所有工作的一种总体评价。比如,社会治安不好,群众肯定不满意,环境治理不好,群众也不会给你打高分。”“群众说了算”的社会评价机制强化了领导干部的群众意识和服务意识,要想群众满意,就要推动每一项工作的改善,让群众在具体的身边事中感受党委政府工作的提升。

  刘应刚向记者讲述了这样一件可以“窥斑见豹”的小事:以前村里修路100公里得有100多件信访件,而去年农村公路修了1000多公里,信访件只有13封。这源自于县委政府工作方式的改进,修路资金由政府和村民各出一半,村民负责管理资金使用、确定哪里修路、选定施工队伍,政府则负责指导设计和质量验收等。这样,村民和政府都满意。而这也反映在了社会评价结果中——中江县的“党委政府工作公开透明程度”全省排名第十位。(记者赵兵)

责任编辑:项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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