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落实西昌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推进会要求,6月14日下午,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彭康召集社会环境组相关责任单位、各街道办事处、近郊乡镇责任人在市政法委会议室召开了工作安排会。
会上,市创建办就社会环境创建组存在的问题进行了通报。市公安局、市城管局、市交通局、各街道办负责人就近期创建文明城市工作开展情况作了汇报。
彭康常委结合社会环境创建组工作作重要强调。一是加强领导,增强认识。各责任部门要高度重视文明城市创建工作,主要领导要亲自抓,分管领导要具体抓,要形成层层抓落实工作机制。同时,认真做好即将在昌召开的全省民族地区文明城市创建工作推进会的各项工作准备,充分展现西昌文明新形象。二是明确任务,细化责任。各责任部门对照《县级文明城市测评体系》,再研究、再明确,将责任落实到人头。三是突出重点,整改落实。各责任部门在创建过程重点抓好交通道路秩序、社会治安、市容市貌专项整治,并充分发挥网格人员在基层创建中的作用,做好巡查、上报、督促、反馈等各项工作。四是协调配合,强化督查。各责任部门要整合资源,相互配合,强化督查并及时汇报整改情况,共同推进文明城市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