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海城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城市一中队、城市二中队出动警力,对城区道路内部分商户占用公共停车位的不文明行为展开集中整治,规范停车秩序,营造良好的交通运营秩序,践行为群众办实事的服务宗旨。
在长江路,城市二中队的交警对在公共停车位上故意放置非机动车、轮胎及反光锥等障碍物的行为进行了集中整治,对车位障碍物予以强制清除,对占道经营、乱停乱放的商户进行劝导教育。在整治过程中,居民向交警反映,一辆黑色车辆停放在路口通道上已经有半天时间了,影响了过往车辆通行。交警马上通过警务通与车主取得联系,告知车主及时将车辆驶离。
海城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副大队长王世武说,公共停车位属于公共资源,为了创建文明有序规范的停车秩序,交通管理大队在主城区的主干路开展了整治商户私自占用公用停车位的行动,对占用车位的人员和商户首先进行告知,对屡禁不止的人员和商户将严肃处理。(鞍山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