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快推进“信用兰州”建设,兰州市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办公室、兰州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会同兰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国家税务总局兰州市税务局等部门联合发布兰州市2021年第四季度诚信“红黑榜”,其中兰州瑞源商贸有限责任公司197家企业列入“红榜”名单,兰州三壹物流有限公司等69家企业和94名自然人列入“黑榜”名单。兰州市中级人民法院等部门对列入“黑榜”名单的企业和个人提出了惩戒措施。
此次列入“红榜”的197家企业实际上是国家税务总局兰州市税务局发布的连续3年A级纳税人;列入“黑榜”的163个名单则是兰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发布的163家失信被执行人(法人、自然人)名单,其中包括69家企业和94名自然人。
与往期诚信“红黑榜”一样,市中院对于此次公布的163家失信被执行人(法人、自然人),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限制被执行人高消费及有关消费的若干规定》,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被执行人,将对其采取限制消费措施。同时,被执行人违反限制高消费令进行消费的行为属于拒不履行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的行为,经查证属实的,将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一条的规定,予以拘留、罚款;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追究其刑事责任。(记者 李晓霞)
责任编辑:王 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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